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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

考察WTO會員:德國導遊、旅行業與旅館業管理制度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404508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考察國外旅館業旅行業及導遊管理制度#
報告名稱: 考察WTO會員:德國導遊、旅行業與旅館業管理制度報告
電子全文檔: C09404508_14165.doc
附件檔:
報告日期: 95/02/15
報告書頁數: 16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交通部觀光局 http://taiwan.net.tw
出國期間: 94/11/22 至 94/12/01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簡義鴻 交通部觀光局 業務組 副組長 簡任

報告內容摘要

本次奉派赴德國考察其導遊、旅行業與旅館業管理制度,報告書內容重點:一、拜會德國工商協會(IHK)法蘭克福分會、德國旅行業協會(DRV)、德國旅 館及餐飲協會(DEHOGA)及旅行業者。二、考察德國導遊、旅行業與旅館業之相關規範及管理模式。三、本次考察感想與建議:(一)適時修正我國WTO入會承諾,對於歐盟等會員國就我導遊服務業模式三商業據點呈現:導遊須受旅行社僱用始得執行業務,提出「無限制」之要求表示同意,並修正發展觀光條例及旅行業管理規則,刪除導遊人員應受旅行業僱用始得執業之規定,俾增加導遊人員之執業機會。(二)輔導國內導遊協會、領隊協會建置並強化人力平台機制,解決旅行社反映找不到導遊、領隊帶團,而導遊、領隊反映無團可帶之爭議,並可促進彼此間之良性互動、健全兩協會組織與會務發展。(三)因應時勢變遷,宜從消費者角度重新思考導遊強制派遣制之必要性,並適時修正發展觀光條例及旅行業管理規則,視旅客需求決定旅行社是否免派導遊,或僅派職員隨團服務,使旅行業者操作更有彈性,提高爭取外國旅客來台觀光之意願;另可仿效德國模式,重新劃分旅行社為組團社及代理店,回歸市場機制,減輕本局業務負荷,提高行政效能。(四)旅行社及領隊人員對於國外旅遊相關資訊及措施,應充分掌握,並於旅客出國前先行告知,以維護旅客權益並避免旅遊糾紛發生。(五)德國旅館評鑑標準表所列評鑑項目詳盡、具體且量化,可供本局將來修正旅館評鑑標準表時之參考;另我國將來如實施旅館評鑑且成效良好,可研議修正發展觀光條例,取消現行一般旅館及觀光旅館之分類,申請籌建旅館均由地方政府受理,旅館欲取得星級才向本局或本局委託之評鑑機構申請。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德國;
參訪機關: 德國工商協會(IHK)法蘭克福分會、德國旅行業協會(DRV)、德國旅館及餐飲協會(DEHOGA)及旅行業者
出國類別: 考察
關鍵詞: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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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休閒觀光
施政分類: 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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