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赴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研習核能電廠輻射防護管制技術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賴良斌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輻射防護處 |
技士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自核能一廠從民國67年開始商業運轉,我國核能發電的實務經驗迄今已近三十年。多年來,原能會除要求各核能電廠做好內部自我管理外,並對各核能電廠之輻射防護作業實施定期及不定期之視察,以確保相關作業之輻射安全,同時要求工作人員及民眾之輻射劑量必須符合法規限值,確保工作人員與一般民眾之安全。輻射防護一直是核能應用國家所重視的議題,美國是一個核能先進國家,也是一個核能輸出國家,且我國的核能電廠主要系統部分(反應器、汽輪發電機組)是由美國製造,我國核能電廠輻防相關標準、規定沿用不少美國核能電廠的制度,故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NRC)在核能電廠輻防管制的機制與相關法規一直是我國重要的參考對象。此次赴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實習,為期約6個月,期望能夠對我國核能電廠相關審查作業(例如核能電廠功率提升)與現場視察作業提供務實的輻防管制。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美國; |
參訪機關: |
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華盛頓特區American nuclear society 2005 winter meeting |
出國類別: |
進修 |
關鍵詞: |
輻射防護,合理抑低,ALARA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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