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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出席「第21次APEC智慧財產權專家小組(IPEG)會議」及「網路犯罪研討會」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403592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參加第21次「APEC智慧財產權專家小組會議」及「網路犯罪研討會」#
報告名稱: 出席「第21次APEC智慧財產權專家小組(IPEG)會議」及「網路犯罪研討會」報告
電子全文檔: C09403592_13598.doc C09403592_56496.ppt C09403592_56621.ppt
附件檔:
報告日期: 94/09/28
報告書頁數: 21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http://www.tipo.gov.tw/
出國期間: 93/08/01 至 94/08/06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盧文祥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副局長室 副局長 簡任
胡啟娟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國企組 編譯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本報告分為3部分,分別為出席「第21次APEC智慧財產權專家小組(IPEG)會議」報告、出席「網路犯罪研討會」報告、及檢討及建議。 1.在第21次APEC智慧財產權專家小組(IPEG)會議中,重要成果為: - 在討論「執行相關活動(Enforcement related activities)」議題部分:由本局盧副局長就我國5月1日甫實施之「防制網路侵權實施方案」提出報告,介紹該方案之內容、實施目的及措施、以及近2個月來實施成果。 - 在討論「加強社會宣導」議題部分:由本局國企組胡編譯報告我國校園宣導措施。 - 在討論「未來會議」議題部分:我國爭取到2007年下半年在台北召開APEC/IPEG會議。 - 在雙邊會談部分:本次會議期間計與美國、香港、日本、紐西蘭、澳大利亞、及泰國等國進行雙邊會談 2.「網路犯罪研討會」係接續在APEC/IPEG之後舉行,由菲律賓主辦,邀請菲國官員、部分APEC會員、及權利人團體說明防制網路犯罪之作法及措施。 3.檢討及建議: - 在本次APEC/IPEG會議中,因我國代表事前在會場溝通及協調,使我國有意主辦2007年下半年之APEC/IPEG會議之提案獲得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及新加坡等主要APEC會員之支持而順利通過,此除係國際談判溝通技巧之實地演練外,亦驗證APEC可以做為我國訓練國際事務人員之舞台,除可使同仁有機會站上國際場合發表英文報告,訓練膽量,並可藉參與國際會議累積同仁與會技巧及學習國際禮儀和規範。 - WIPO代表雖未能參與本次IPEG會議,惟仍提供5萬瑞士法郎供會員體進行研討會或訓練課程;另在日本的邀請下,國際商標協會(INTA)亦派員前來報告,日後亦有可能獲邀參與APEC/IPEG會議,此有利於增加我國與智慧財產權相關國際組織之往來及互動,進而建立良好溝通管道。 - 日本及韓國在會議中分別報告各自所建置之e-filing制度,日韓不僅自行開發,更爭取國際組織如WIPO或EPO之協助,融入國際系統,同時亦協助亞太開發中國家建置或進行教育訓練,未來極有可能亞洲國家不是採用日本系統就是採用韓國系統。我國雖非WIPO及EPO之會員,惟在建構e-filing之過程中,似亦可考慮參考日、韓制度或作法,截長補短,以符合國際標準。 - 許多會員體皆表達能力建構(capacity building)之重要性,開發中會員體並積極尋求已開發會員體之協助,藉研討會及訓練課程加強執行(enforcement)官員之能力。我國在執行方面具有豐富經驗,且已有先進制度及技巧,建議未來可經由智慧財產培訓學院建構APEC會員體之執行能力及加強合作關係。 - 自各會員體報告內容來看,大至法制面之改變,小至國家頒獎典禮皆可成為報告內容,部分會員體,如日本、韓國、中國、墨西哥及澳大利亞,出席人數達3-4人,每人報告一項題目,提高會員體之能見度及分享經驗。未來,我國亦可學習此種作法,並增加專利、商標審查人員及著作權組同仁前往報告,擴大參與、結識外國審查人員及增加國際會議歷練。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菲律賓;
參訪機關: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APEC/IPEG,智慧財產權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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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標準檢驗
施政分類: 標準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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