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歐(德國,丹麥,冰島,瑞典)參訪再生能源發展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402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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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赴歐參訪再生能源發展 |
報告名稱: | 赴歐(德國,丹麥,冰島,瑞典)參訪再生能源發展 |
電子全文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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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
報告日期: | 94/09/16 |
報告書頁數: | 42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 經濟部能源局 http://www.moeaboe.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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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期間: | 94/07/02 至 94/07/15 |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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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惠青 | 經濟部能源局 | 局長 | 其他 | |
李君禮 | 經濟部能源局 | 能源技術組 | 科長 | 其他 |
林淑芳 | 經濟部能源局 | 能源技術組 | 研究員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瞭解各國在推動再生能源發展過程中,所採行策略、遭遇困難及因應措施等寶貴經驗,對於我國推動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均極有助益。一、在太陽光電方面:目前我國市電系統部分仍欠缺。因此,未來推動措施除於補助辦法中,參考其推動成功作法外,宜於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中,納入太陽光電電能固定收購電價,提供經濟誘因,提升設置意願與效益。二、依德國經驗顯示,料源、價格成本及市場為成功推動生質柴油三大關鍵問題。我國生質柴油計畫推動目前尚在試行階段,穩定生質柴油料源供應,為我國未來推動生質柴油關鍵課題。惟我國並無廣大土地可供耕種產製生質柴油經濟作物,因此,提高推動休耕農地種植誘因及管理機制,開發種植單位面積高產油量的作物,以提升料源供應量及提高其經濟效益。此外,為建立生質柴油之市場機制,宜建置生質柴油稅制機制,減免生質柴油燃料稅及貨物稅、於化石柴油中混合一定比例生質柴油規定等配套措施,確保生質柴油市場,並提升其與化石柴油價格競爭力。三、歸納德國與丹麥Samsoe島案例顯示,海上風機之設置,技術上可行,德國對於離岸式風場亦採區塊式推動方式。關於風機產業發展,縱觀世界前四大風機廠商之發展,均有其相似之處,即國內市場極為龐大,故僅需藉由補助研發,即可發展設備產業。我國依目前之規劃至2010年前僅有2,159MW之市場量,欲發展系統廠商仍嫌不足,惟可藉此市場量與工業合作機制,發展關鍵零組件,藉系統大廠力量進入國際供應鍊,再逐漸建立系統整合能力,發展自主風機技術。四、我國地熱開發利用,雖曾有宜蘭清水示範計畫,惟仍欠缺經驗與技術,尚有多項瓶頸需突破。冰島國家能源署為推廣地熱,於1979年即與聯合國合作,於雷克雅未克大學成立為期半年之訓練課程,協助發展中國家訓練地熱專家。冰方表示,倘我國有興趣派員參與專業訓練,可與該署聯繫。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歐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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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訪機關: | 無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太陽光電,風力發電,生質能,燃料電池,氫能,地熱,碳稅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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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 財政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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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分類: | 經濟貿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