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93年出國專題研究:多元文化主義下的加拿大廣電政策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401395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93年出國專題研究:多元文化主義下的加拿大廣電政策# |
報告名稱: |
93年出國專題研究:多元文化主義下的加拿大廣電政策 |
電子全文檔: |
C09401395_1247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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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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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4/04/20 |
報告書頁數: |
82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吳克能 |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
傳媒中心 |
科長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因應台灣多元文化的存在事實,陳總統於去(2004)年五二0就職演說中特別強調台灣已經進入第二波的民主工程,重點就在於文化公民權的確立,以及國家共同體的再造;執政的民進黨亦在同年9月通過「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在同期更以「族群、認同與文化」作為主題召開「族群與文化發展會議」,於會中達成了六點政策綱領,其中「以開放的心靈,建立跨文化交流機制」、「以積極的行動,落實族群保障照顧」及「以理性的溝通,建立多元對話管道」等都是傳播媒體政策相關的;而民主進步黨的該決議文中最後一點更明確主張應積極推動多元文化政策,並成為族群文化多樣性之全球努力的實踐模範,繼民主化之後,建構一個文化多元、命運一體的新國家。以上政府諸多作為,在在顯示我國已預備從一個多元文化的事實,進展到一個實行多元文化政策的國家,然而,審視我國廣電政策,較之其他多元文化主義國家,其多元文化主義的精神與理念仍然缺乏,繼之我國廣播(電視)政策主要承襲美國,以商業廣播(電視)為主,公共電視僅能聊備一格,在推動以公共利益為內涵的族群傳播政策及寄望廣電媒體成為民意自由、平等及開放的公共論壇時,經常受限於法律政策架構而難以實現,在我國中央組織業務及功能調整,傳播主管機關已參照民主國家流擬改制為獨立機關之際,爰依據本次研究所得,提出相關客家傳播政策與措施的建議如下:1、召開多元文化傳播政策公民會議。2、賦予公共、公營及民營廣播電視一定的文化多元再現的公共責任。3、規劃族群經營廣播電視優惠措施。4、推動有線電視系統之公眾近用頻道要求,依族群人口比例提供相當頻道或提供時段,提供設備製作節目或自行製播社區節目,以服務區內之族群,滿足其傳播需求。5、擴大現有公共電視的服務範圍,納入族群傳播的需求6、建置客家傳播發展輔助體系:(1)、設立客家電視評議會。(2)、設立客家廣播發展基金會。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加拿大; |
參訪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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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類別: |
研究 |
關鍵詞: |
多元文化主義,加拿大廣電政策,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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