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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參加東南亞國家中央銀行總裁聯合會(SEACEN)及金融穩定研究中心(FSI)共同舉辦之第九屆銀行監理人員區域性研討會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401059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參加東南亞國家中央銀行總裁聯合會(SEACEN)及金融穩定研究中心(FSI)共同舉辦之第九屆銀行監理人員區域性研討會#
報告名稱: 參加東南亞國家中央銀行總裁聯合會(SEACEN)及金融穩定研究中心(FSI)共同舉辦之第九屆銀行監理人員區域性研討會
電子全文檔: C09401059_12227.doc
附件檔:
報告日期: 94/04/22
報告書頁數: 43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http://www.banking.gov.tw
出國期間: 94/02/27 至 94/03/04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黃光熙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第六組 稽核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東南亞國家中央銀行總裁聯合會(The South East Asian Central Banks Research and Training Centre; SEACEN)及金融穩定研究中心(Financial Stability Institute;FSI)於94年2月28日至3月3日在馬來西亞吉隆坡共同舉辦為期4天之監理人員區域性研討會,計有15個國家或地區47名監理人員參與。本次研討會主題為「新巴塞爾資本協定及內部評等法」,主要係對於新巴塞爾資本協定(Basel Ⅱ)架構及其三大支柱之概念,特別在支柱一最低資本要求及關於信用風險內部評等法(IRB)有較完整之介紹,並搭配個案練習,讓參加人員對Basel Ⅱ有更進一步之體認。為因應新巴塞爾資本協定實施時程,所提建議包括(1)加強銀行建置信用風險評等法模型及風險管理人員;(2)銀行內部控制及稽核程序應與風險管理流程密切結合;(3)培訓監理專業人員並因應新巴塞爾資本協定對銀行監理工作之影響;(4)建立以風險、市場紀律為基礎之監理制度;(5)繼續推動跨國間金融監理機關相互合作及建立溝通管道。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馬來西亞;
參訪機關:
出國類別: 實習
關鍵詞: 新巴塞爾資本協定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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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財政經濟
施政分類: 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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