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考察環境污染防治用藥(微生物製劑)管理制度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304493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考察環境污染防治用藥(微生物製劑)管理制度# |
報告名稱: |
考察環境污染防治用藥(微生物製劑)管理制度 |
電子全文檔: |
C09304493_118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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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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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4/01/20 |
報告書頁數: |
83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黃明輝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毒管處 |
技士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在環境污染防治方面,除了傳統的物理、化學防治處理技術外,亦常應用污染防治用微生物製劑處理環境污染問題。美國針對基因改造微生物菌種制定相關管理政策與法規,廣為各國參考。本考察目的係為拜會美國環境保謢署有關污染防治用微生物製劑管理單位,收集並分析:(一)環境用藥污染防治用微生物製劑之法令規章;(二)環境用藥污染防治用微生物製劑之登記許可審查;(三)環境用藥污染防治用微生物製劑之商品標示管理。以作為我國推動環境用藥務實管理之參考依據,以防止環境用藥之危害,維護人體健康,保護環境。根據此次考察結果,提出以下幾點建議:一、建議天然污染防治用微生物製劑管理,可參照美國較寬鬆之管理方式,鬆綁本國之登記申請與擴充免除機制,以減輕行政管理負擔。二、基因改造污染防治用微生物製劑的管理方面,可參考美國相關規定,建議擬定允許使用之「基因改造受體微生物清單」、「不得含有之插入序列清單」及配合「提前告知同意」程序,從嚴管制基因改造污染防治用微生物製劑。三、加強環境用藥微生物製劑商品標示之警語及預防聲明,以加強使用安全。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美國; |
參訪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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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環境用藥,污染防治用微生物製劑,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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