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考察歐洲汽車資源回收再利用體系相關制度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303360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考察歐洲汽車資源回收再利用體系相關制度# |
報告名稱: |
考察歐洲汽車資源回收再利用體系相關制度 |
電子全文檔: |
C09303360_1058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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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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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3/12/22 |
報告書頁數: |
31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張旭彰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廢管處 |
科長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歐盟廢車指令(ELV Directive)除了賦予汽車業者主動回收廢車的具體責任外,也要求汽車業者在車型開發過程應限制使用某些對環境有危害的重金屬(如:鉛、汞、鎘以及六價鉻)、落實材質標示、提高汽車再使用、回收及再生比率以及公開汽車拆解資訊。經濟部為因應ELV Directive實施,目前正推動汽車業自願性協議,促使業者在公平條件下,逐步改善以符合ELV Directive。環保署應掌握其執行進度,未來應配合業者綠色設計,對於國內廢車回收再利用之管理,宜跳脫目前引擎、車殼認證的做法,將政府補貼用於提昇廢車資源回收再利用率及避免有害物質進入環境。另對於有利於資源回收再利用之汽車設計,歐盟雖無獎勵措施,我國則可規劃降低回收清除處理費率、政府優先採購、研發設計經費財稅減免等方式予以獎勵。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比利時;德國;瑞典; |
參訪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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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廢車回收;歐盟廢車指令;ELV Directive;資源回收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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