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出席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九次締約國會議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賴建興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林業處 |
處長 |
簡任 |
林達雄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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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署長 |
其他 |
呂鴻光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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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長 |
其他 |
簡慧貞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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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長 |
其他 |
黃偉鳴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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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 |
其他 |
邱仲仁 |
外交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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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 |
其他 |
李晉榮 |
外交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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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 |
其他 |
莊世明 |
經濟部能源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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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 |
其他 |
湯宗達 |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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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研究員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由於本次會議重點多在造林議題,因此本次會議也被稱為「森林會議(Forest COP)」。主要之結論略以:【一】 清潔發展機制(CDM)下的造林及再造林計畫活動的程序與模式:內容包括定義、指定經營實體、參與要求、批准與登記、監測、查核與認證等。【二】 土地利用、土地利用變更和林業的良好做法指引【三】 國家通訊:本次會議討論附件中國家所提出第三次國家通訊彙編以及檢討1990-2001年附件中國家溫室氣體清冊資料。檢討報告指出附件中國家已經執行或規劃了一系列減緩氣候變化的政策和措施,其內容摘要略以:1. 雖然附件中國家的排放量仍持續相當大的增加,但由於附件中國家經濟轉型國家的排放量減少幅度更大,使得附件中國家2000年整體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低於1990年水準。2. 至2000年,附件中國家能源部門和運輸部門的排放量增加超過1990年水準。3. 到1990至2000年期間,附件中國家的國際航空業排放量增加了40%以上。【四】 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之運作報告:1. 對於經營實體的認證2. 小規模CDM計畫活動的簡化模式與程序3. 基線與監測計畫方法【五】其它:通過了登記冊系統之建立等。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義大利; |
參訪機關: |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森林會議(Forest COP)」,氣候變化綱要 |
備註: |
九十二年度自然生態保育基金經費項下支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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