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傳染病爆發流行快速應變訓練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陳昶勳 |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
檢疫防疫組 |
科長 |
薦任 |
王宗曦 |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
疾病監測調查組 |
科長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二00三年冬SARS疫情橫掃全球,造成嚴重的疾苦及人命的損傷,台灣亦難倖免,造成六百六十八個病例,其中七十二例死亡。新興及再浮現傳染病的發生,正考驗防疫體系的應變能力,有鑑於此,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特派遣兩名醫師至美國疾病管制中心接受「疾病爆發流行監測及緊急應變處理」訓練。訓練期間為期三個月,自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十六至九十三年一月十五。美國疾病管制中心的接待單位為Epidemiology section/ Epidemiology Laboratory Branch/ Division of Healthcare Quality Promotion/ National Communicable Infectious Disease. 訓練專案由Clifford McDonald醫師負責安排,除其部門相關的議題外,並安排會見其他部門的人員,以促進對其整體業務的了解。除建立對其部門相關業務基本資料及指引等認識外,並參與其部門的各項活動、會議、研討會等,以了解其部門運作的方法及機制。在三個月的訓練期間,主要感想如下:一、其工作的模式係建立在以科學證據為依據的決策模式,每人有其專長項目,長期地專注其間,並擁躍著作,使其能在全球傳染病防治的領域裡,居於領先地位,並由於長期穩固的基礎訓練,平時即反覆訓練其應變模式,故能應用自如;相對於台灣,走入行政部門後,與學術著作的連結,似乎不若其密切,頻繁的工作輪調,較難建立專長項目,專業部分常需依賴外部委員會的協助。二、傳染病的防治,常需醫療專業的配合,美國疾病管制中心其內部員工,具醫師身份者,比比皆是,待遇與執行醫療工作者差距不大,故可鼓勵有心從事傳染病防治的醫師,積極投入。具醫療背景加上流行病學訓練,當日常執行業務與地方衛生單位或醫院醫師溝通討論時,似亦較能獲致成效。然國內醫師服務於公共衛生單位時,其待遇遠不若從事醫療工作者,故在羅致醫師人力時,缺乏誘因。現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已訂定防疫醫師獎金及感染症專科醫師獎金支給標準,並奉行政院核定在案,將於九十三年三月起適用,當可部分改善此一問題。三、其組織分工整體性高,權責疾病業務範圍舉凡監測、調查、衛生教育、評估、檢驗皆在同一DIVISION內,故其橫向聯繫較為順暢。四、大量運用視訊或電話會議的方式,可節省與會人員舟車往返的時間,提升溝通效率。其運用範圍不限其部門內的同仁,亦應用於與州政府或外單位間的溝通,透過會議中心授權的密碼,即可參與會議。五、聯邦政府及州政府分工明確,聯邦政府層級負責訂定政策、指引;州政府則負責執行。聯邦政府通常不介入地方防疫工作,僅州政府求援時,聯邦政府方派員協助共同調查、評估、討論等;州政府負責實際防疫工作,其執行成敗,係其所需承擔之責。故聯邦及州政府,各職所司,相輔相成,並不會混淆其原本主要的角色。倘派遣大量聯邦人員投入地方防疫工作,則其原本應建立較宏觀、長遠的政策規劃工作將遭排擠。未來,台灣仍應加強中央及地方防疫人員的訓練,訓練工作同仁證據科學的思維模式,另外組織再造及提高人員投入的誘因等,皆己在蘇局長益仁的帶領下,十分有效率的進行中,此外有關人員訓練部分,現正積極規劃派遣人員出國訓練,相信台灣的防疫實力,當可更上一層樓,民眾的健康,亦能獲致更大的保障。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美國; |
參訪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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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類別: |
實習 |
關鍵詞: |
爆發流行;監測;調查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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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瀏覽
主題分類: |
傳染病防治 |
施政分類: |
醫療與公共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