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稽查實務與環保犯罪預防之澳洲考察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洪義勇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督察總隊 |
薦派技正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本報告係考察澳洲雪梨有關廢棄物之法令規範及稽查勾稽作業,內容共提十二項學習成果及檢討心得建議事項,其中最值得國內參考的就是澳洲對事業廢棄物之生產者須以許可聯單追蹤廢棄物進入處理廠,其清理工作必須先向主管機關取得「許可條碼」,因此,每一批廢棄物之行止均有一特定之號碼代表,有利追蹤及事後稽查勾稽作業,及澳洲對醫療廢棄物鼓勵先於院內進行消毒滅菌後以規定厚度之包裝袋清運出廠外,防杜二次污染情事之作法。另澳洲代清理業多屬大企業體,具有強烈之企業經營及環保理念,確實大大減少了不當處理或非法掩埋廢棄物案件發生之可能,而反觀國內代清除處理業,甚有規模小至一二部清理機具者四處林立情況,除可能降低清理效率外,亦恐造成稽查管制之盲點,對此,除可引進國外清除處理與再利用技術外,有效限制代清除處理業者之營運作業,或能防杜層出不窮的環保犯罪問題。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澳大利亞; |
參訪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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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澳洲廢棄物管理,有害廢棄物管理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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