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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第二十七屆世界職業衛生大會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204424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第二十七屆世界職業衛生大會#
報告名稱: 第二十七屆世界職業衛生大會
電子全文檔: C09204424_7656.doc
附件檔:
報告日期: 92/11/17
報告書頁數: 6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http://www.bhp.doh.gov.tw/
出國期間: 92/02/21 至 92/03/03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趙坤郁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副局長 其他

報告內容摘要

壹、 目的第二十七屆世界職業衛生大會(27th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n Occupational Health)係由職業衛生國際聯盟(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Occupational Health)和巴西職業醫學醫學會共同舉辦。本人奉准與會發表壁報論文「運用鋅原紫質篩檢鉛作業勞工的篩檢策略」(Screening Strategy Using Zinc Protoporphyrin for Lead Worker)(附件一)並參加大會各項學術會議,研習職業衛生新知與先進國家經驗,掌握國際趨勢。貳、 過程世界職業衛生大會肇始於一百年前,義大利與法國醫師聚會研討職業意外,發覺許多職業衛生、職業醫學議題也值得以國際會議方式來交換經驗,於是1906年於義大利米蘭召開第一屆世界職業衛生大會,進而組成世界職業衛生國際聯盟,而後每三年定期於世界各地輪流舉行,至今已達第二十七屆。本屆會議於巴西伊瓜蘇舉行,歷時六天,共計有七十五個國家,近三千人參加。會議包括十二場專題演講,二十三場專家討論(Round Table Session)、七十五場專題會議、五一二篇口頭論文發表(約一五00名作者)、三二四篇壁報論文(約九00名作者),及其他學術活動。台灣約有十多名專家學者與會發表論文,分別來自勞研所、台大、國防、中國醫學大學、高醫、榮總等。本屆大會會議主題為:向工作安全與衛生公平性挑戰(The Challenge of Equity in Safety and Health at Work)。公平性是公共衛生與人權的一項重要議題,醫療衛生政策在早年常被認為是政府的開明德政,發展至今,健康則被視為基本人權。工作安全衛生與健康息息相關,保障工作安全與衛生的公平即是追求健康的平等權利。在全球化(globalization)的趨勢下,弱勢國家和族群的工作安全與衛生受到更大的威脅,因此,大會以此為主題,確具時代意義,適時凝聚資源與智慧,尋求有效的解決策略。談到工作安全與衛生的公平性,大家都會想到各種工作危害暴露,例如物理性危害、化學性危害、生物性危害、人體工學危害、工作壓力等,這些危害的管制防護,常因企業規模、國家發展程度而有不同,而高危險工作也常落在貧窮、外勞、外包工人等弱勢族群身上。其實除了危害暴露風險外,職業安全衛生資訊和技術的取得與應用、醫療照護以及職場健康促進也都有公平性的問題。當先進國家基於經濟考量,將高風險、勞力密集產業輸出時,相關的危害防護資訊和技術並不一定同步供應,而開發中國家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與醫療照護制度多未完備,勞工健康常因此受害。再且弱勢國家與族群經常連職業危害與職業傷病防治都無法做好,何況職場健康促進?國際間健康差距,也會越趨擴大,這可從各國職業傷病歷年統計資料得到佐證。這種不公平情形也常在國家內部出現,中小型企業常無足夠資金與人才,未能像大型企業建置完善的安全衛生制度,照護及促進員工健康,有些則受限於地理分隔,如遠洋漁船、高山森林與沙漠的工作人員,有些則由夜間輪班工作型態,較少機會參與相關活動,至於無雇主勞工和失業勞工的健康全更常被忽視。職業安全衛生不單是雇主的事,勞工、政府、專家學者、消費者和新聞媒體也都有責任。勞工本身可能由於性別、年齡、族群、國籍(語言文化)、生理或精神疾病、貧窮等因素,而在工作安全衛生方面,遭受不公平或不完善的對待。勞工或工會在爭取勞工權利、勞資談判時,職業安全衛生的優先次序卻往往在薪資、年終獎金和員工福利之後。較少有勞工或工會主動積極參與職業安全衛生事務。政府的職業安全衛生計畫或補助經費,多以中大型公司工廠為實施對象,舉辦各種觀摩、研習、研討與訓練活動,多半限廠醫、廠護和工安人員參加,而只有中大型企業聘有這些專業人員。甚至勞檢單位稽查中大型企業的時間人力,也是較小型企業為多。除了職業傷病,專家學者研究、服務對象很少會是小型工廠或無雇主勞工;消費者有些迷信知名品牌,有些則以低價決定;在這些大環境下,偶而才露出的相關媒體報導,多半是負面訊息也就不足為奇了。解決職業安全衛生公平性問題必須由政府、雇主、勞工和專家學者共同努力,消費者和媒體多予支持,非政府組織團體也應正視此項議題,並採國際合作。政府應有中小型企業、無雇主勞工及失業勞工的職業安全衛生政策,並提供基層醫療照護。雇主應將職業安全衛生及員工醫療照護列為必要成本,勞工應主動積極參與勞工安全衛生事務及職場健康營造,學者專家應主動關懷參與弱勢工作的健康議題,新聞媒體多予報導正面訊息,消費者予以實際消費行動支持,經由政府及非政府組織間的國際合作,工作健康為基本人權將成為普世價值。會中對貧窮、婦女和童工的健康有廣泛地討論。這些弱勢族群原本健康情形可能就非良好,卻在有些國家勞工安全制度不健全下從事高危險工作,職業傷病發生率和死亡率高的驚人,有些卻得不到基本的醫療照護和復健。貧窮與疾病常互為因果,窮人必須覓得工作才得以維生,因此經常無從選擇工作條件較好的工作。高危險的工作報酬也常較為優渥,窮人因而冀望藉此脫離貧窮,從社會底層向上攀爬,為錢賭性命。由於婦女生理、體能和男性的差異,任職錄用常發生不平等情形,工作上較易出現心理障礙或情緒困擾,或如生理期、懷孕生產、養兒育女、家事負擔等也都可能合併工作負擔而影響健康。童工的問題在第三世界國家依然相當嚴重,他們的健康遭遇更是先進國家使用這些廉價商品的消費者難以想像。甚至有些跨國公司坐視不法商人以香菸、毒品及其他惡劣工作條件對待這些童工。職業安全衛生的公平必須從工作環境的改善著手,避免職業危害暴露,提供充分的危害防護資訊與技能訓練,公平地執行法令政策,並且公平地普及具有品質的醫療照護與職場健康促進。職場健康促進也是本屆大會的熱門話題。不單是先進國家或大型企業認同以民主機制讓員工主動參與學習促進健康,增進企業形象、勞資和諧,更可增加生產力,減少醫療支出,創造多贏。會議中也討論到中小企業如何辦理健康促進計畫,並獲得下列結論:1. 可與公司其他活動、政策整合辦理,例如健康保險、人員訓練、員工福利、勞資關係、公共區域使用,或公司行銷策略等。2. 應由員工或各階層員工代表參與規劃、執行、評估。3. 可擴及員工配偶及其他眷屬。4. 需爭取雇主、高階主管贊同與參與。5. 可與外界其他單位合作,善用社會資源。6. 同時向雇主及勞方分析成本花費及效益,尋求長期經費來源。7. 員工個人資料務必保密。8. 計畫主題應包括職業性及一般議題,符合專業與員工需求,適時更新。9. 計畫設計與活動安排,應使員工容易方便參與。10. 可提供誘因、獎賞。11. 應有適當評價,如形成評價、影響評價或結果評價等。12. 可將健康促進活動帶入社區,和社區共同辦理。參、 心得檢討我國勞工安全衛生與職業醫學政策,確實也存在公平性問題。勞工安全衛生法令、制度施行初期,以大型企業為稽查輔導對象,阻力較小,較易獲得成果;各種教育訓練活動以廠醫、廠護、工安人員等專業人員優先考量,也是順理成章,惟年復一年長久之後,對於中小型企業員工和無雇主勞工的工作安全衛生即是不平等待遇,因此如何針對這些中小型企業和職業工會勞工提供職業醫學服務,當是本局目前急迫任務,我們可以嘗試開發或修正下列各項計畫:1. 六家職業衛生保健中心每家每年提供五至十家中小型企業職業醫學服務、諮詢與職場健康營造指導。2. 六家職業衛生保健中心每家每年提供一至二家職業工會職業醫學服務、諮詢與職場健康促進指導。3. 針對中小型企業和職業工會常見職業醫學和職場健康促進議題調查研究,如長途運輸業、餐飲業等。4. 補助、鼓勵勞工團體(尤其工作傷害勞工團體)參與職業病防治宣導。5. 三家無菸職場輔導中心工作範圍擴及中小型企業及職業工會。6. 由縣市衛生局依地方需求,輔導中小型企業進行職業病防治、職場健康促進計畫。7. 由縣市衛生局依地方需求,輔導職業工會宣導職業病防治與職場健康促進。原先,勞委會與衛生署曾就職業安全衛生業務開會研商分工合作原則,職業病防治為共同業務,衛生單位另負責職場健康促進,勞政單位則負責工業衛生。然而,勞委會推行的物質安全資料表、危害通識、緊急應變救護,各項政策皆須職業醫學專業參與與規劃、執行。而衛生單位所推動的職場健康促進計畫,勞工單位也可貢獻心力。單一部門專業有限,從本屆會議各國經驗可以證實,團隊合作是職業衛生成功的不二法門,加強勞政與衛生單位合作,勞工安全衛生理想才得以實現。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巴西;
參訪機關: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關鍵詞:職業醫學、職場健康促進、公平、勞工安全衛生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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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傳染病防治
施政分類: 醫療與公共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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