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環保標章制度移轉民營化研習(經濟部國合處聯合技術訓練)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周國鼎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管考處 |
高級技術師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環保標章是國際性活動,被視為一種利用市場機能,鼓勵企業改善產品環保績效的經濟工具,也是推廣綠色消費運動的一種重要手段。依據國際標準組織(ISO)所公告之ISO 14024標準之定義,第一類環保標章是自發性、多重準則、經第三者驗證之計畫。對於在某類產品項目(product category)中,具有整體環境優越性(overall environmental preferability)之產品,頒發專用之標章。其中環境優越性需依據生命週期考慮而定。所謂「自發性」係指鼓勵而非強迫企業參加;「多重準則」意指多種環保特性,如省水、省電、使用回收原料等;「第三者」則指與產品交易雙方無關之單位。此外,使用專用標章之目的在強調「獲得標章的產品是最優良的產品,消費者看到標章即可安心購買」。我國之環保標章制度自民國八十二年推動迄今已近十年。環保標章為一專用商標,其使用權屬於本署,而規格標準之研擬、產品初審、宣導推廣及國際合作等工作,係由本署每年編列經費,並以公開招標方式委託民間團體辦理。此外,另設置「環保標章審議委員會」做為規格標準審議、產品准駁、管理監督、制度研究等之決策單位。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德國;瑞典; |
參訪機關: |
|
出國類別: |
研究 |
關鍵詞: |
移轉辦理 |
備註: |
|
分類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