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消防署
高級救護技術員國外研習計畫出國報告書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董永窓 |
臺南市政府 |
|
隊員 |
其他 |
陳世勳 |
彰化縣政府 |
|
隊員 |
其他 |
李啟政 |
嘉義縣政府 |
|
隊員 |
其他 |
陳德皓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
|
隊員 |
其他 |
陳保孝 |
新竹市政府 |
|
隊員 |
其他 |
李旺杉 |
宜蘭縣政府 |
|
小隊長 |
其他 |
賀祥麟 |
臺中市政府 |
|
隊員 |
其他 |
趙瑞龍 |
臺中市政府 |
|
隊員 |
其他 |
楊俊傑 |
高雄縣政府 |
|
隊員 |
其他 |
陳順天 |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
|
隊員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為提昇我國到院前緊急救護技能,建立我國高級救護技術員(EMT-Paramedic ,EMT-P)訓練制度,由本署擬具「高級救護技術員國外研習計畫」,報請行政院核准後選派十名各縣市消防救護菁英至加拿大卑詩省哥倫比亞司法學院(Justice Institute Of British Columbia, JIBC)受訓,期能培訓我國首批高級救護技術員,返國後在全國各地擔任種子教官,為國內緊急救護品質提昇樹立新的里程碑,受訓期間自九十一年元月七日至十一月一日止共計四十二週。二、心得與建議:(一)建立各級救護技術員現場處理標準作業程序。(二)律定各級救護技術員的技術層級與權責。(三)建構緊急救護互相支援體系。(四)充實完善的緊急救護通報系統。(五)成立專責救護隊以提昇緊急救護專業形象。(六)積極培育高級救護技術員並使其適才適所。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加拿大; |
參訪機關: |
|
出國類別: |
實習 |
關鍵詞: |
消防,緊急救護 |
備註: |
|
分類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