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赴美國及加拿大研習農村釀酒技術及產業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105504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赴美國及加拿大研習農村釀酒技術及產業# |
報告名稱: |
赴美國及加拿大研習農村釀酒技術及產業 |
電子全文檔: |
C09105504_565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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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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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1/11/27 |
報告書頁數: |
15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蘇堯銘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處 |
技正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九十年度「研習歐洲農村釀酒技術及產業」計畫原擬派員前往研習之國家為德國及奧地利,而以德國酒莊為主要重點,惟因安排研習行程之德國葡萄酒協會臨時通知因內部變故無法安排,經簽准改於90年10月23至11月3日前往美國Napa Valley及加拿大多倫多之農村酒莊研習。本次研習之內容包括(一)研習美國Napa Valley農村釀酒技術及產業計有:1.研習Napa Valley之釀酒技術,2.於Beringer Vineyards酒莊、 Robert Mondavi Winery酒莊、 Domaine Chandon Winery酒莊、 Beaulieu Vineyards酒莊、 Sterling Vineyards酒莊及Stag’s Leap Wine Cellars酒莊等研習,3.參訪Napa Valley Wine Train品酒列車。(二)研習加拿大多倫多農村釀酒技術及產業計有:1.參訪釀酒葡萄汁之供應廠,2.參訪Wine Ritz釀酒用品店,3.參訪Criveller Company釀酒設備廠,4.於Wine Masta釀酒坊、 Joseph’s Estate Winery酒莊、 Pillitteri Estates Winery酒莊及Hillebrand Estates Winery酒莊等研習,5.參訪尼加拉瓜瀑布。由研習之心得建議,於我國要發展農村釀酒產業應以農村休閒酒莊方式來發展較為可行,而要設置農村休閒酒莊以下之相關事項,宜加以審慎評估,俾利適切評估設置酒莊之可行性:1.應先了解釀酒相關法規,2.酒類市場之現況、趨勢與需求,3.應就釀酒規模之合理性,4.酒莊之財務規劃及效益需深入分析,5.營運執行計畫及與其他相關事業策略聯盟亦應加以整合考量,6.酒莊設置地點之交通狀況、鄰近地區自然與人文景觀資源等對酒莊之影響,7.酒莊設置之預期效益。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加拿大;美國; |
參訪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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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類別: |
研究 |
關鍵詞: |
美國,加拿大,酒莊,農村酒莊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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