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信託局
共同供應契約電子化商務之研究/美國共同供應採購制度之考察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105200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共同供應契約電子化商務之研究/美國共同供應採購制度之考察報告# |
報告名稱: |
共同供應契約電子化商務之研究/美國共同供應採購制度之考察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C09105200_552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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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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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1/10/21 |
報告書頁數: |
30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李東海 |
中央信託局 |
購料處 |
二專兼 副科長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我國共同供應契約類似於美國聯邦總務署轄下聯邦供應司主辦之「聯邦供應預定計畫」,該計畫可分「單一決標計畫」及「複數決標計畫」兩種型態,後者立約廠商超過八千個,提供四百萬種以上之產品及服務。聯邦供應司藉由「複數決標計畫」契約中下列重要條款推動共同供應採購制度:1.綜合採購協議書、 2.立約商團隊協議、3.經濟價格調整、4.選購項目、5.營運作業費用、6.租賃、7.最大訂購量、8.契約變更條款、9.新產品、10.降價、11.抵購、12.變動的契約期間。訂購程序包括:1. 未達USD2500可依據需求向任何複數決標計畫之立約商訂購。2. 高於USD2500適用機關需審核三家立約商之價格型錄,選擇能提供最大價值之立約商下訂。3. 超過最大訂購量門檻時需審核三家以上立約商之價格型錄,另需要求立約商再減價。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美國; |
參訪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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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共同契約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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