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參加WTO智慧財產權理事會例會與特別會議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104965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參加WTO智慧財產權理事會例會與特別會議# |
報告名稱: |
參加WTO智慧財產權理事會例會與特別會議 |
電子全文檔: |
C09104965_543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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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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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1/09/26 |
報告書頁數: |
0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陳瑞隆 |
經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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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長 |
政務官 |
梁國新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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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長 |
簡任 |
蕭振寰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
多邊貿易組 |
科長 |
薦任 |
趙化成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
多邊貿易組 |
科員 |
薦任 |
慶啟人 |
法務部 |
檢察司 |
檢察官 |
簡任 |
邱 琦 |
司法院 |
民事廳 |
法官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本次智慧財產權理事會例會及特別會議,除例按相關議題進行討論外,所不同於以往者,係於例會中針對我國與中國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進行審查及詢答。其中對我法規查詢部分,計有日本、澳洲、加拿大、歐盟、瑞士、美國及韓國等七國提出書面問題;我國除事前以書面答覆七國詢問外,並於會中針對日本、美國書面再查詢文件提出口頭答覆。另針對擴大地理標示保護議題上,我國與美加阿等十二國共同聯署提出反對立場;而在酒類地理標示保護議題上,我與美加日澳紐等十六國採自願性參考性多邊註冊制度。其他雙邊諮商部分,台美間針對著作權、專利、未公開資料保護部份交換意見,並待十月間台美TIFA工作階層會議進一步諮商;台加間則就藥品取得、地理標示相互交流;台日間則就雙邊利益相近議題,共同爭取兩國最大利益;台瑞間就專利優先權相關議題交換意見,並待我方接獲瑞方書面資料後,再予續辦。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瑞士; |
參訪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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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智慧財產權、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地理標示、未公開資料保護、專利優先權、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審查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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