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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澳洲電業及煤氣事業解除管制實務經驗與競爭規範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104160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澳洲電業及煤氣事業解除管制實務經驗與競爭規範#
報告名稱: 澳洲電業及煤氣事業解除管制實務經驗與競爭規範
電子全文檔: C09104160_99.pdf C09104160_5083.doc
附件檔:
報告日期: 91/09/27
報告書頁數: 30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http://www.ftc.gov.tw
出國期間: 91/06/21 至 91/07/04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謝秀玲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第二處 專員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推動電業自由化已蔚為全球發展趨勢,各國電力市場之架構與競爭模式,雖依各國國情有所不同,然值我國刻正積極規劃電業自由化之際,其制度及經驗均值得我國學習與借鏡。另一方面,鑑於電業改革過程中,電業管制主管機關與競爭政策主管機關之協調與分工扮演極重要之角色,尤以競爭主管機關更應於電力市場訂定相關政策與措施之前,肩負起引進電力市場競爭機制,提出市場結構最適替代方案之責,俾能防範於未來,降低電力市場因結構設計不當,造成業者違反競爭法之可能性與誘因,因此我國在面臨此一電業法修法之關鍵時刻,公平交易委員會除積極參與行政院有關「電業法修正草案」及電業管制改革政策之研擬與修正工作外;另一方面亦希以汲取國外解除市場管制之實務經驗,作為因應未來電力市場自由化後之執法參考,觀諸當前各國推動電業自由化成效者中,澳洲之電力管制革新可說相當成功,為各界推介值得學習之對象,而其競爭法主管機關競爭暨消費者委員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更扮演該國電力市場交易監督者之角色,實值本會派員前往瞭解其引進市場競爭機制之所在。另因各國亦已逐步針對天然氣市場進行改革,如開放瓦斯用戶可自由選擇導管瓦斯事業供應瓦斯,及開放天然氣管線代輸等,反觀我國天然氣市場上游,長久以來皆由中油公司獨家進口或生產供應,欠缺市場競爭機能,而下游之城鎮瓦斯市場雖已開放二十五家民營城鎮瓦斯事業區域獨占經營,惟其規模過小,導致缺乏規模經濟,使用戶往往需負擔相對較高之使用成本,讓消費者寧可選擇具有危險性之桶裝瓦斯,而放棄具安全性天然氣之使用,適值我國刻正進行「天然氣事業法」草案之修法,故藉此次出國計畫以瞭解澳洲之天然氣市場發展情形,汲取其天然氣市場解除管制之經驗與競爭規範。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澳大利亞;
參訪機關:
出國類別: 實習
關鍵詞: 電力、天然氣、ACCC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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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公平交易
施政分類: 公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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