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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電信分公司

出席橫濱區海纜船會議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100984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出席橫濱區海纜船會議#
報告名稱: 出席橫濱區海纜船會議
電子全文檔:
附件檔:
報告日期: 91/04/02
報告書頁數: 1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電信分公司 http://
出國期間: 91/03/11 至 91/03/15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楊景塗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電信分公司 網維處 處長 其他

報告內容摘要

會議重要結論:1、海纜船在接到維修通知後,24小時內應到達障礙地點,如未做到,必須在年度報告提出說明。海纜船公司在下一年度之報告海纜維護作業費要詳列細目。建議在經常發生海纜被魚船鉤斷地區必須加強必要的保護措施,減低海纜故障發生率。2、鑒於各海纜系統分別都有通用接頭(UJ)備品,為降低成本,決議請主席協調各海纜系統備品共用事宜。建議建立共用備品資料庫。3、三家海纜船公司均提出深埋海纜維修建議,差異很大,決議由C2C召集相關維護權責單位(MA)組成工作小組討論出最佳方式。4、三家海纜船KOL, FULAI, SEGERO最低作業水深分別為20m, 12m及15m並不相同。決議請三家海纜船公司提出淺海維修計畫建議。5、決議由Flag公司召集各維護權責單位(MA)派代表研究橫濱區維護改進事宜。6、目前海纜船服役期為日本KOL負責整年,大陸FULAI及韓國SEGERO各負責半年。CT及KT建議由於本區海纜系統增加,維護海纜長度大增,要求FULAI及SEGERO延長為負責整年。本分公司認為大陸沿海深埋在四月全部完工,且目前新海纜都有Ring架構,安全度大幅提升,不同意延長,並獲香港Rich及新加坡SintTel支持。決議本項延長事宜列入Flag公司所召集之改進小組研究,如維護權責單位(MA)認為有必要,才通知海纜船公司提出延長建議。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韓國;
參訪機關: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橫檳區海纜船會議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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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電信通訊
施政分類: 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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