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考察中美合作計畫石化業廢水處理技術業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100549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考察中美合作計畫石化業廢水處理技術業# |
報告名稱: |
考察中美合作計畫石化業廢水處理技術業 |
電子全文檔: |
C09100549_387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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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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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0/11/26 |
報告書頁數: |
8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廖妙珍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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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正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本次考察係在瞭解美國石化業廢水處理技術,配合國內對逕流廢水管制之起步,考察美國石化業之事業廢水管制及逕流廢水管制之制度及實務,據以推動我國之管理規定,並蒐集處理技術資訊,協助廠商採取防止逕流廢水污染之必要措施,符合政府管理目標。一、逕流廢水之管理:其主要制度為許可管理,逕流廢水之管理屬NPDES STORM WATER PROGRAM:(一)第一階段(11/1990起)管制之適用對象如下:服務十萬人口或以上之中、大型都市下水道系統;十一類之工業活動,包括擾動面積達五英畝或以上之工事活動。第二階段(12/1999起)管制之適用對象如下:小規模MS4s;擾動面積介於一--五英畝之工事活動。(二)MSGP許可之申請:EPA依產業特性規劃二十九類之污染逕流控制,業者最多可選擇其適用之三種於許可申請中,並據以執行其「逕流污染控制計畫」(SWPPP),尚包括逕流水質監測及控制效果評估。SWPPP需放置於工廠內供民眾參考不需繳交給EPA,惟其需要資料或認為需檢討時,得要求業者辦理。二、舊金山灣區石化業廢水管制美國石化業廢水處理設施排放標準管制,主要是依據清水法(Clean Water Act)所參考的處理技術加以規範訂立,並包括水質排放限值標準(Water Quality Criteria),與各州、地區之流域管理計畫等。其中灣區石化業廢水管制因灣區之排放標準日趨嚴格,參觀廠已採行活性炭高級處理技術以去除放流水毒性,並因保育灣區之特有魚種,針對硒之管制嚴格並要求進行魚毒試驗。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美國; |
參訪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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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石化業,石油化學煉製業,逕流廢水,硒,魚毒,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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