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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赴德國瑞士義大利駐外機構瞭解人力配置情形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006133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赴德國瑞士義大利駐外機構瞭解人力配置情形#
報告名稱: 赴德國瑞士義大利駐外機構瞭解人力配置情形
電子全文檔: C09006133_3094.doc
附件檔:
報告日期: 91/03/01
報告書頁數: 21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經濟部 http://www.moea.gov.tw/Mns/populace/home/Home.aspx
出國期間: 90/11/12 至 90/11/21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陳文龍 經濟部 人事處 科長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一、考察我駐德國、瑞士、義大利共五單位人事業五現況。二、德國、瑞士、義大利共五單位人事業務建議事項三、考察心得與建議事項:(一)德國地區:駐漢堡商務組裁撤後,建請同意經濟組增加該組雇員員額1名、楊組長建議於同仁升遷上能優予考量該組同仁、楊組長建議如能延後至91年12月始調動,將更有利於業務銜接。﹝二﹞駐日內瓦分處:駐WTO代表團雙主管機關設計問題應設法解決、代表團應採不分組辦事、代表團館舍應採自購土地,自建館舍人員進駐分二階段完成,初期以12至16人之規模為度。﹝三﹞駐義大利地區:協調將現有米蘭地區之位雇員轉介羅馬續予僱用、增派商務人員及增加乙類雇員1名、雇員專業加給、貿協於米蘭增派人員四、建議事項處理﹝一﹞駐德國經濟組建議部分:增加該組雇員員額1名、同仁表現優異,建請於同仁升遷上能優予考量、經濟組楊組長因駐漢堡商務組將裁撤,建議能延後至91年12月始調部服務一等事,將錄案於辦理各該項業務時併案反映與考量。﹝二﹞駐日內瓦分處建議部分:WTO代表團程雙主管機關部分,協調外交部作適當之處理、代表團已修正不分組辦事、人員分二階段派遣,初期人數以不超過16人之規模﹝三﹞駐義大利經濟組建議部分:駐義大利遠貿中心裁撤後,該中心職員之調整事宜,已納入本部裁撤案人員處理中辦理,黃秘書改調駐義大利經濟組,張主任配合91年第2梯次駐區通盤調整。至雇員轉介經濟組服務部分,將錄案協調經濟組辦理。另駐義大利經濟組建請優予考慮增派商務人員及增加乙類雇員1名,以利業務之推動部分,已納入米蘭裁併案中考量;經濟組建議雇員給與雇員專業津貼,及其核銷程序部分,將錄案協調外交部及本部貿易局會計室辦理;至建議米蘭外貿協會考慮加派貿易推廣人員進駐部分,將意見提送該會參考;另於涉及外交部主管權責部分,將錄案提送外交部參考辦理。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德國;義大利;瑞士;
參訪機關:
出國類別: 考察
關鍵詞: 德國、瑞士、義大利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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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行政管理
施政分類: 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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