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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考察美國徵課會計制度及帳務處理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006069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考察美國徵課會計制度及帳務處理#
報告名稱: 考察美國徵課會計制度及帳務處理
電子全文檔: C09006069_99.pdf C09006069_3069.doc
附件檔:
報告日期: 90/09/28
報告書頁數: 79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http://www.ntbsa.gov.tw
出國期間: 90/06/26 至 90/07/09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廖訓詮 行政院主計處 會計作業小組 簡任視察 簡任
蔡輝煌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會計室 主任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我國目前稅課收入之會計處理係採現金基礎,與會計法及預算法應採權責基礎之規定相悖,為汲取先進國家實務經驗,爰赴美國實地考察。本次拜會美國GAO、IRS、FASAB及GASB等機關,就會談結果及相關資料顯示,美國聯邦政府目前對稅課收入係依FASAB規定採「修正現金基礎」,並於年終報表估列應收稅款,地方政府單位選用GASB準則者,其政務基金(governmental fund)財務報表採修正權責基礎,政府個體(government-wide)財務報表則採完全權責基礎。依IFAC之研究報告,不論採何種會計基礎,其收入之認列及所訂定之認列時點與認列標準方為問題之核心,而認列之標準則端視收入實現之可能性(probability)及可衡量性(measurability)而定。我國法令制度與美國南轅北轍,此行固有他山之石之功效,但實務上變數仍多,制度變革亦非一蹴可及,且誠如IFAC所言,不同國家雖採同一會計基礎,對稅收之認列亦有所不同。稅課收入為國家財政流入面(Inflow)重要之一環,仿效美國設立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為當務之急,可免除法令僵化之缺憾,提高效率。茲因原文資料達數千頁,雖孜孜埋首其中,並就中美現行制度比較,研提管見,惟囿於職等才疏學淺,疏漏誤譯難免,尚請長官及各方賢達不吝賜正。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美國;
參訪機關:
出國類別: 考察
關鍵詞: 徵課會計
備註: 聯絡人:詹惠蘭 電話:(06)22298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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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財政經濟
施政分類: 財政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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