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監造本局新購通勤電聯車五十六輛(第四批次)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葉明宗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機務處 |
工務員 |
委任 |
陳德安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機務處 |
工務員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一、為確保車輛製造、組裝過程之品質,以期車輛順利投入營運服務商旅,經研擬監造計畫報奉行政院同意辦理。本批二人係第四批次,奉派至韓國鐵道株式會社位於漢城儀旺車輛組裝廠監造,於90年11月8日啟程,至90年12月17日返國,為期40天,圓滿達成任務。二、監造工作除依每日排定之檢查項目作查核外,主要對現車製造與規範規定作查對以及施工品質的檢查。有關監造檢驗工作內容依日期摘要報告。三、心得部份,提出雖然承商已有量產眾多鐵道車輛實績,監造人員基於用車經驗以監造車輛生產,仍攸關日後車輛投入營運的服務品質。有關承商車輛製造工廠的現代化工作環境,則值得借鏡學習,不論對勞工安全、工作效率及車輛維修品質都會有所幫助。鑒於日韓等都市人口密集國家經驗,台灣未來也應走向發展大運量鐵道捷運系統。四、建議購車案之監造工作應及早進行,以免廠商投入量產之後,難以改善設計瑕疵,而影響車輛品質。五、專題報告:EMU600型電車組SX 004 FU 25 KV 集電弓使用及維修注意事項。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韓國; |
參訪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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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通勤電聯車,56輛,監造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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