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李遠欽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林業處 |
簡任技正兼科長 |
簡任 |
駱慶光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技正室 |
簡任技正 |
簡任 |
報告內容摘要
壹、緣起;貳、研習行程;參、研習內容:1.日本森林、林業、木材產業的現狀;2.日本國有林野事業;3.林業基本法的修正概要;4.日本放棄再造林問題;5.赤澤自然修養林;6.住友林業富士山「學習之森林」計畫;7.日本的保護林;8.北海道森林概況;9.Pilot Forest之造成及現況;10.低壩群工法之應用;11.綠的迴廊;12.川湯森林施業實驗林;13.止別防災林之建造。肆、研習心得及建議1.日本國民對森林的期待,已偏重在公益功能的發揮,森林應維持健康與活力,才能發揮森林公益功能。2.日本國有林中木材生產林原站50%,目前減為20%,並改名為資源循環利用林,台灣的林地分類應可參考。3.日本的人工林面積占41%,但蓄積高達57%,因此人工林對木材的生產及防止地球溫暖化極有貢獻。4.日本對林業組織做了大幅度的調整,但採漸進式的,減少了不少改革阻力。5.日本因造林費用高而材價低迷,造林獎勵金僅補助造林成本的四至七成,伐木收益不足以支付再造林的費用,因此人工林伐木後不再造林的情形相當嚴重。6.日本的保護林面積僅佔國有林面積的6.7%,且其施業方法很有彈性,值得借鏡。7.造林事業需長遠計畫及充足之經費,日本北海道 Pilot Forest 成功之例子可資借鏡。8.日本山林地區之林道邊坡穩定工程、簡易水保工程及海岸防風構造物,大都利用間伐木來構造,值得參考。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日本; |
參訪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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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Pilot Forest,國有林,造林,公益功能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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