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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交互詰問法制與實務運作之研究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004615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交互詰問法制與實務運作之研究#
報告名稱: 交互詰問法制與實務運作之研究
電子全文檔: C09004615_2667.doc
附件檔:
報告日期: 91/05/07
報告書頁數: 187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http://www.cpa.gov.tw/
出國期間: 90/06/30 至 90/12/29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越方如 法務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檢察官 簡任

報告內容摘要

本項專題研究之題目為「交互詰問之法制與實務運作」,因此本報告即分別就交互詰問之法制面與實務運作面為探討說明。其中於法制面言之,因美國並無規範交互詰問之獨立法規,而係以被告在憲法上權利為交互詰問之理論依據,因此憲法上被告之權利將會首先被簡要介紹。再者,因交互詰問實際上即為訴訟程序之一環,是整個訴訟程序之概要,及與交互詰問有關之訴訟程序規定,亦應加以敘述。另外,證據法規範證據資格,而證據之提出為交互詰問之重心,故證據法中之相關規定,也必須加以略述。其次,交互詰問主要包括開場申述(opening statement)、主詰問(direct examination)、反詰問(cross- exam- ination)、總結論(summation)四個階段。但辯論開始前之準備,為順利進行交互詰問之基礎;辯論過程中之提出證據異議(objection),則串連個交互詰問之過程,亦與前述四個階段具有同等之重要性,而各具不同之特質、作用與實施技巧。因此,在實務運作面上,即依辯論開始前之準備、開場申述、主詰問、反詰問、總結論、證據異議依序為討論說明。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美國;
參訪機關:
出國類別: 研究
關鍵詞: 交互相詰法制及實務
備註:

分類瀏覽

主題分類: 法務
施政分類: 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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