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加「國際自然保育聯盟保護區委員會東亞地區研討會」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004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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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參加「國際自然保育聯盟保護區委員會東亞地區研討會」報告 |
報告名稱: | 參加「國際自然保育聯盟保護區委員會東亞地區研討會」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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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
報告日期: | 90/08/30 |
報告書頁數: | 36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http://www.coa.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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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期間: | 90/06/11 至 90/06/16 |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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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耀源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林業處 | 簡任技正 | 簡任 |
楊秋霖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主秘室 | 技正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一、 東亞地區指導委員會會議,各國(地區)報告其國家(地區)之保育工作;我國報告第四屆IUCN-WCPA-EA會議台灣籌備情形。二、 研討會中有專題報告3篇,論文報告39篇,壁報3篇。其中,我國專家學者提出4篇論文報告。大會並辦理現場觀摩活動。三、 本報告之心得如下:(一) 東亞各國(地區)近年來努力競相設置自然保護區,但保護區仍面臨諸多威脅與挑戰。欲維持自然保護區之完整,執法最為重要。(二) 由於不同的文化、價值觀與社經發展條件,各國(地區)對自然保護區經營之理念也不同。(三) 建立地方社區、環保團體、志工參與之機制,有益自然保育工作之推動。(四) 設置自然保護區之後應不斷評估與監測,才能維持自然保護區之品質。四、 本報告並提出下列建議:(一) 應積極參加國際保育組織與世界保育會議,明年三月在我國辦理之第四屆IUCN/WCPA-EA會議應鼓勵相關單位踴躍參與。(二) 應規劃環保團體及相關的志工組織參與自然保護區之經營管理。(三) 應積極發展適當的社區參與模式,並透過觀摩、研討、逐步推廣。(四) 應積極依法建立保育警察制度。(五) 應加強保育人員之訓練,以強化自然保護區之評估與監測工作。(六) 國土規劃應包括生物多樣性之調查、分析、建檔等基本工作。(七) 有必要加強台灣海域保護區之規劃與設置。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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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訪機關: |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國際自然保育聯盟,自然保護區,國家公園,自然保育,開發,壓力. |
備註: |
分類瀏覽
主題分類: | 林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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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分類: | 林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