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
經濟部專款辦理,二000年中日技術合作項下:地震災後之災民安置,住宅重建及社區規劃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003960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經濟部專款辦理,二000年中日技術合作項下:地震災後之災民安置,住宅重建及社區規劃# |
報告名稱: |
經濟部專款辦理,二000年中日技術合作項下:地震災後之災民安置,住宅重建及社區規劃 |
電子全文檔: |
C09003960_24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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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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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0/09/20 |
報告書頁數: |
102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陳清惠 |
內政部營建署 |
土地組 |
技正兼課長 |
薦任 |
柯茂榮 |
內政部營建署 |
企劃組 |
副工程司兼課長 |
薦任 |
柯秋珍 |
內政部營建署 |
財務組 |
課長 |
薦任 |
蔡茂雄 |
內政部營建署 |
國宅組 |
技士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一、 本次研修主要瞭解日本阪神.淡路大震災後重建政策及執行情形,以作為我國921大地震後重建工作借鏡。赴日期間拜訪日本國土交通省國土技術政策總合研究所、兵庫縣政府、神戶市政府、都市基盤整備公團等單位,並逐日記載研修行程重點。二、 概述阪神.淡路大震災災後重建,復建振興的目標、方針、法制,以及介紹日本住宅相關之防災救難及災後復建機制,日本住宅災害之對策有「緊急對策」、「復舊對策」及「永久預防對策」等三種。對於地震災後都市重建訂定被災市街地復興特別措置法,俾加速災區復甦,同時採用土地區畫整理事業、市街地再開發事業、住宅市街地綜合整備支援事業、密集住宅市街地整備促進事業、優良建築物等整備事業等各項制度,依實際需求彈性運用,以完成重建工作。三、 兵庫縣於地震災後即訂定「阪神.淡路震災復興計畫」以恢復震災前狀態,並創造二十一世紀成熟社會,復興計畫基本理念為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調和共生,並分述都市計畫復興計畫及住宅復興計畫之執行成效,以供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參考;此外,針對市地重劃、都市更新等不同制度之住宅重建方式案例(如西宮市西宮北口車站北東地區、神戶市鷹取東第一地區、神戶市長田東部地區、神戶市魚崎中町高齡者出租住宅、共同住宅重建、公寓住宅重建等)予以介紹。四、最後提出研習心得與建議,建議:震災後立即對建築物發布禁限建,在都市計畫第一階段,於二個月內先就主要計畫完成修正與公告,第二階段再依各方意見及都市重建辦理方式,修訂主要及細部計畫並公告實施。此都市計畫採行二個階段檢討作業的作法,不僅防止臨時住宅(鐵皮屋)的產生,也同時有效的檢討修正都市計畫,使重建工作有所遵循及依據,避免因災後個別漫無章法的重建,以致影響都市景觀及發展。再者我國地震災後住宅安置方法,可將台中市、雲林縣待售之國宅,作為出租住宅安置台中市、台中縣、雲林縣低收入之受災戶,並委託專業公寓大廈管理公司辦理管理、維護工作。至於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則可運用民間餘屋,提供其租金補貼,以徹底解決居住問題。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日本; |
參訪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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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類別: |
研究 |
關鍵詞: |
災民安置、住宅重建、市地重劃、都市更新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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