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通勤電聯車五十六輛購車案監造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003847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通勤電聯車五十六輛購車案監造# |
報告名稱: |
通勤電聯車五十六輛購車案監造 |
電子全文檔: |
C09003847_24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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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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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0/12/27 |
報告書頁數: |
21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邱國松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機務處 |
檢修主任 |
薦任 |
李育政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機務處 |
工務員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一、為確保車輛製造、組裝過程之品質,以期車輛順利投入營運服務商旅,經研擬監造計畫報奉行政院同意辦理。本批二人係第一批次,奉派至韓國鐵道株式會社位於漢城儀旺車輛組裝廠監造,於90年8月9日啟程,至90年9月7日返國,為期30天,圓滿達成任務。二、監造工作除依每日排定之檢查項目作查核外,主要對現車製造與規範規定作查對以及施工品質的檢查。有關監造檢驗工作內容依日期摘要報告。三、心得部份,提出雖然承商準備翻譯人員,監造人員對本職英文術語仍應具備。監造發現缺失應請承商立即改進或提出說明,重大的問題即召開會議討論解決,這種互動方式對車輛品質有相當明顯的幫助。電腦的運用對工作有正面的幫助,除監造人員應具備操作能力外,合約亦需列入承商應提供此項辦公設備。四、建議購車案出國監造預算不列入機關年度出國預算,出國監造計畫另行單獨提報,出國經費在購車案項下勻支。五、專題報告:EMU600型電車組壓力空氣使用量之計算。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韓國; |
參訪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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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監造,通勤電聯車,五十六輛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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