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赴印、馬協商液化天然氣合約執行事宜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003687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赴印、馬協商液化天然氣合約執行事宜# |
報告名稱: |
赴印、馬協商液化天然氣合約執行事宜 |
電子全文檔: |
C09003687_23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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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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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0/09/10 |
報告書頁數: |
3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李正明 |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
總經理室 |
召集人 |
其他 |
廖惠貞 |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
業務處 |
組長 |
其他 |
林忠義 |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
業務處 |
管理師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本公司與中部電力擬於Badak III合約下進行之SWAP方案, Pertamina同意中油公司不須負擔任何費用,將二船LNG貨轉給日本中部電力。Pertamina、CPC與Chubu Electric同意以類似八十九年九月十九日之MOA方式安排該二船貨氣之轉運。在印尼與Pertamina公司舉行合約協商會議中,Pertamina聲稱幫助中油公司轉貨使其可能增加之收益機會降低,而中油公司轉貨未增加費用致屢次向Pertamina要求協助,使LNG廠之股東要求Pertamina向中油公司收取轉運貨氣之 Cargo-redirection fees,認為收取Cargo-redirection fees可使中油公司認真解決LNG合約量無法提足問題。供應商對本公司連續三年要求協助解決合約過剩量問題,顯然已漸感不耐,未來雙方之協商會議恐愈來艱困。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印尼;馬來西亞; |
參訪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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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液化天然氣,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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