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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委員會

出席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六次締約國會議第二階段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003355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出席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六次締約國會議第二階段#
報告名稱: 出席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六次締約國會議第二階段
電子全文檔:
附件檔:
報告日期: 90/08/17
報告書頁數: 106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經濟部能源委員會 http://
出國期間: 90/07/14 至 90/07/29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蔡志亮 經濟部能源委員會 一組 科長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八十九年十一月於荷蘭海牙所召開的第六次締約國會議中,由於美國與歐洲聯盟兩個中主要集團國家,對於植樹吸收二氧化碳的計算(或稱sink, 「匯」)和跨國減量的京都機制兩項議題認知差距甚大,無法形成共識,造成會議沒有結論。爰此,公約特別於德國波昂召開第六次締約國大會第二階段會議(COP6 part II)。自美國宣布後,其立場亦曾有偏向美國的情況,原使得議定書生效的情況更不樂觀,缺乏美國的參與將使議定書五十五%的生效條件不容易達成,使得第六次締約國大會第二階段會議談判顯得更加困難,惟大會主席Pronk發揮高度談判技巧及耐力,促使各主要集團(如歐盟、G77與中國)妥協讓步,並使關鍵國家(如:日本、加拿大、俄羅斯)在優勢的減量條件下願意參加京都議定書,終使本次會議能有所突破,並促使京都議定書可望在里約高峰會議十週年生效。本次大會分成四個諮商小組討論「京都機制」、「遵約制度」、「能力建構」及「土地利用變更及森林」運作方式的細部文件。會中決議將二十五日所通過「執行布宜諾斯艾利斯行動計畫的核心要件」稱為「波昂協議(Bonn Agreement)」。此外,大會主席對於四個諮商小組所擬定之細節文件,原預計採包裹(package)方式一併通過,但由於部分國家對於「遵約制度」、「京都機制」及「土地利用變更及森林」三項議題之諮商小組所規劃的細節文件仍有意見,因此,上開細節文件僅獲得大會承認(recognize),但並未通過,將留待今年十月底在摩洛哥舉辦的第七次締約國大會定案。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德國;
參訪機關: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京都機制(Kyoto mechanism)、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排放交易(Emissions Trading)、土地利用變更及森林(LULUCF)、遵約體制(Compliance)、能力建構(capacity building)、適應基金(Adaptation Fund)、公約基金(Convention Fund)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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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財政經濟
施政分類: 經濟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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