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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實習美國電力公司組織精簡及員工權益保障措施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000026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實習美國電力公司組織精簡及員工權益保障措施#
報告名稱: 實習美國電力公司組織精簡及員工權益保障措施
電子全文檔: C09000026_99.pdf C09000026_1370.pdf
附件檔:
報告日期: 90/02/23
報告書頁數: 31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taipower.com.tw
出國期間: 89/12/10 至 89/12/22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王毓瑞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人事處 人事管理師 其他
許芳玲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人事處 工作分析監 其他

報告內容摘要

台電為因應電業自由化的市場競爭及民營化的轉型挑戰,近年來分別從構建未來願景,修訂企業使命,調整組織結構、推動多角化經營、降低營運成本等等,不斷提出各種改進方案並積極推動,以提高經營績效。而在各類強化企業競爭力的措施中,同仁最關切的是公司會不會在調整組織的過程中裁員?員工的權益會不會受到損害?民營化過程是否能獲得員工的支持,關係到民營化的成敗。為獲得員工的支持,對於所關切而衍生的二個子題更值得我們注意及研究:其一為與組織變革息息相關之精簡人力;其二為妥當保障員工權益。台電針對未來民營化之需要,已委託顧問公司積極進行精簡人力員額評鑑之研究。該項研究係因應民營化重要人力資源之規劃,其研究規劃成果如為公司接受,對於將來民營化後公司之經營有重大之影響。另公司民營化之落實與員工之權益保障息息相關,如未妥為規劃,對於民營化之進行恐有影響。而美國加州為首先實施電業自由化之地區,該地之太平洋瓦斯電力公司(PG&E)與南加州愛迪生電力公司(SCE)為前二大電業,了解其相關人力資源制度能收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之效。PG&E及SCE對員工權益有充分的保障,離職員工欲再度就業者,不論是轉業輔導,或承包原公司維護工程,或協助員工第二專長訓練等均有實績。對未達屆齡退休員工給予優渥的裁減加給,另對於被裁減人員亦有重要勞工法規予以保護。員工權益的充分保障,關係民營化的順利推動,無論PG&E或SCE均有值得我們借鏡之處,惟仍應考量不同的環境及民情,以免橘逾准為枳,而喪失原有的美意。本文電子檔已傳至出國報告資訊網(http://report.gsn.gov.tw)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美國;
參訪機關:
出國類別: 實習
關鍵詞: 電業自由化改組精簡人力員額員工權益第二專長訓練轉置資遣自動退離提早退休事業部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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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公共工程
施政分類: 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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