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張明寬 |
中央銀行 |
外匯局 |
一等專員 |
其他 |
吳昌德 |
中央銀行 |
外匯局 |
科長 |
其他 |
黃秋光 |
中央銀行 |
金融業務檢查處 |
稽核 |
其他 |
高超陽 |
中央銀行 |
經濟研究處 |
副研究員 |
其他 |
李光輝 |
中央銀行 |
經濟研究處 |
研究員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日本政府為了讓財務結構弱化的金融機構重新恢復機能,作法上已有極大的改變,尤其是在金融再生法立案前後轉變最為明顯。在金融再生法案實施之後,放手讓經營不善的金融機構有秩序地退出市場,同時將已破產之金融機構之不良債權則交由整理回收機構漸漸清理回收。此外,日本政府更進一步運用早期導正措施以及金融機能早期健全化法案加強健全金融機構之資本結構。日本政府新的處理金融機構不良資產之機制頗具參考價值,值得深入了解。此行透過亞東關係協會以及日本交流協會之安排拜訪與處理日本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機制有關之機構,其中包括日本銀行、金融廳、存款保險機構以及整理回收機構。另外,還造訪NOMURA 與DAIWA日本兩大證券公司並與其研究人員交換有關意見。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日本; |
參訪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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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金融機構不良債權,整理回收機構,存款保險機構,資產管理公司,金融再生法,特別融通與存款保險制度,金融安全網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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