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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出席APEC電機電子相互承認協議(EEMRA)訓練研討會及第14次聯合諮詢委員會(EEMRA/JAC)會議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http://www.bsmi.gov.tw/
出國期間: 98/05/25 至 98/05/30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李文輝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第三組 技正 薦任
何嘉振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第三組 技士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本次APEC電機電子相互承認協議訓練研討會暨第14次聯合諮詢委員會(EEMRA/JAC)會議於今(2009)年5月26至29日假新加坡舉行,主辦國為新加坡,參加國家包括澳洲等18個會員體。會議在新加坡標準、生產力暨創新局品質評定與標準總署張署長南光(Mr. Teo Nam Kuan )致詞後正式進入第一天議程,邀請國際驗證認證機構IECEE、PAC 及 TAF專家就APEC電機電子相互承認協議進展與如何促進亞太經貿自由化及檢驗認證運作機制議題,提供參與亞太會員體經驗與看法。第二天研討會,則請各會員體代表介紹該會員體最新檢驗法規、規定與更新及就現階段參與EEMRA表達意見。本局以「中華台北之符合性評鑑活動」為題,介紹我國最新電機電子應施檢驗商品品目及國內外指定試驗室與相關後市場管理機制,讓會員體瞭解現行我國法規主管機關之檢驗制度及相關商品檢驗法規。第三天為聯合諮詢委員會( JAC)會議,主席一開始就各會員體加入EEMRA電機電子相互承認協議意願洽詢各會員體意見。秘魯重申有興趣參加第一階段EEMRA,而智利則表示有興趣參加第二階段EEMRA,惟目前正等待加入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成員。巴布亞新幾內亞則提交了第一階段資訊交換協議草案。馬來西亞並確認將於2011年準備加入第三階段。香港於此聯合諮詢委員會(JAC)會議報告部分會員體提交之後市場調查結果。基於其它會員體亦表示有興趣參加後市場調查問卷,香港同意重新調查問卷並將結果於下次會議與各會員體分享。 JAC會議並詳細討論主席任期與JAC之未來。經JAC會議討論結果,會員體一致同意成立指導委員會並重新命名JAC電機電子相互承認協議為電機電子設備聯合管理諮詢委員會(JRAC EEE),並按字母順序排列來任命輪替主席且任期一年。下次會議則暫定明(2010)年5月於日本舉行。本次會議新加坡亦介紹以下專題: (1) 新加坡能源市場管理局加強電氣裝置安全消費之措施。(2)新加坡國家環境局強制性能源標籤計劃。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新加坡;
參訪機關: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相互承認協議,MRA,MLA;電機電子相互承認協議,EEMRA;聯合諮詢委員會,JAC;標準檢驗局,BSMI;符合性評鑑;標準與符合性次級委員會,SCSC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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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標準檢驗
施政分類: 參與國際組織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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