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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
參加「第5屆SEACEN-Deutsche Bundesbank銀行監理及金融穩定:信用風險內部評等法」高階研討會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林平 |
中央銀行 |
國庫局 |
三等專員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銀行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擔任金融中介的重要角色,其中信用風險係銀行業的固有風險,本次研討會主要目的在提供參加人員瞭解銀行為控管信用風險所使用的風險管理與衡量制度,並依新巴塞爾資本協定要求,評估銀行信用風險的內部評等系統。
本報告依本次研討會內容以及我國相關規範彙整,分別就新巴塞爾資本協定、信用風險內部評等法及從標準法過渡到內部評等法等層面,說明銀行對信用風險的管理及衡量方法。
本次研討會主要內容包括:1.新巴塞爾資本協定之信用風險內部評等法的主要特點、2.遵循內部評等法監理、內部評等系統驗證及作業之最低要求、3.建立信用風險之內部評等系統、4.發展對個別客戶的評估流程及對信用風險模型的壓力測試程序、5.辨識東南亞國家中央銀行(SEACEN)之各經濟體對執行內部評等法之實務、議題及挑戰等。
本行委託銀行辦理國庫事務之規範,包括本行委託金融機構辦理國庫事務要點、本行委託金融機構代收國稅要點、經理中央登錄債券作業要點等,其受託資格或擔保品徵提的財務條件,均訂有應符合的資本適足率之標準,且為控管國庫代辦金融機構之信用風險,本局亦定期辦理評估國庫代辦金融機構信用風險情形,藉由參加本次研討會進一步瞭解銀行對信用風險的管理及衡量方法,對於辦理代辦機構信用風險評估之作業將極有助益。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新加坡; |
參訪機關: |
東南亞國家中央銀行研訓中心(SEACEN Centre)在新加坡(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舉辦之研討會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信用風險,內部評等法,新巴塞爾資本協定,Credit Risk,IRB,Basel II,Internal Ratings-Based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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