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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美國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等相關機關未來合作事宜訪察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500522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美國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洽談未來合作事宜# |
報告名稱: |
美國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等相關機關未來合作事宜訪察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C09500522_1507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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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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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5/02/27 |
報告書頁數: |
28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廖世机 |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
企劃組 |
科長 |
薦任 |
張朝欽 |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 |
|
科長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本次訪查主要係為與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聯邦貿易委員會)及Consumer Product Safty Commission(CPSC,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洽談未來合作事宜,並順道拜會Montgomery County Division of Consumer Affair(蒙哥馬利郡住宅及社區事務局消費者事務處)及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NIST,美國國家標準技術院)。此行收獲良多,在洽談未來合作事宜方面,除與FTC確認了未來初步合作的窗口及方式外,與CPSC則依93年簽署的合作備忘錄,就推動一年來的成果檢討、後續推動事宜及雙方人員互訪等具體的交換意見,其餘所獲相關心得及建議如次:一、培育我國消費者保護國際交流人才,以利消費者保護國際合作業務之推動。二、健全我國消費者保護行政機制,提昇我國消費者保護行政功能。三、國家標準技術院(NIST)之國家標準與驗證資料中心(NCSCI)建立的電子化「Notify U.S.」資訊系統,對於簡化行政業務及協助國內產業確保權益有很大幫助,值得進一步了解與學習。四、推動「台美消費者產品安全合作備忘錄」,未來透過雙方人員面對面洽談及持續安排專家互訪等,應有助於彼此進一步合作關係。五、美國CPSC在產品安全管理上,在建立瑕疵商品回收機制、業者發現產品具有安全顧慮時主動通報及產品是否符合特定之自願性標準等之作法值得參考。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美國; |
參訪機關: |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Montgomery County Division of Consumer Affair,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Consumer Product Safty Commission |
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消費者保護,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美國國家標準技術院,美國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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