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列印

*請選擇視窗上方功能選單的「檔案」→設定列印格式 / 列印 / 預覽列印。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赴新加坡、香港考察勞工退休金實務作業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404355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赴新加坡、香港考察勞工退休金實務作業計畫#
報告名稱: 赴新加坡、香港考察勞工退休金實務作業
電子全文檔: C09404355_14083.doc
附件檔:
報告日期: 95/02/20
報告書頁數: 37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http://www.mol.gov.tw
出國期間: 94/11/27 至 94/12/02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賴勁麟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辦公室 副主任委員 政務官
劉麗茹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勞動條件處 專門委員 簡任
劉秀玲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勞動條件處 科員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採確定提撥之個人專戶制的勞工退休金新制,業於94年7月1日施行。新加坡1955年實施之公積金制度及香港2000年實施之強積金制度,亦皆係採確定提撥及個人專戶制度,為求深入瞭解該二制度作業內容、辦理現況及實施經驗,故赴新加坡及香港參訪退休金業務相關執行單位,希藉以為我國勞退新制推行之參考。 新加坡公積金制度經過多年的調整,已由單純的退休儲蓄計畫演變成為涵蓋退休、醫療、購屋、子女教育等社會福利保障之計劃,並已成為新加坡社會保障制度之基石。香港強積金制度利用香港成熟金融市場機制,將強積金之投資運用、收款及帳戶管理交由民間辦理,具高效率低成本特色。 以新加坡公積金及香港強積金為借鏡,謹研提建議事項如下:一、基金監管單位非採行政機關組織,有利於建立專業、靈活及有效率之監理機制。二、金融市場及資產管理市場之成熟,在保障勞工所得及權益下,有利於退休基金走向民間運用。三、退休基金採民間運用時,勞工投資理財教育應予加強。四、退休基金屬長期性資金,基金運用及其績效宜以長期為衡量依據。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香港;新加坡;
參訪機關: 中央公積金局,法興資產管理公司,新加坡政府投資有限公司,宏利人壽,匯豐集團,強制性公積金計畫管理局,寶聯資產管理公司
出國類別: 考察
關鍵詞: 勞工退休金
備註:

分類瀏覽

主題分類: 財政經濟
施政分類: 財政金融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