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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赴多明尼加協助解決該國竊電及不繳電費問題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401288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赴多明尼加協助解決該國竊電及不繳電費問題#
報告名稱: 赴多明尼加協助解決該國竊電及不繳電費問題
電子全文檔: C09401288_12434.doc
附件檔:
報告日期: 94/05/23
報告書頁數: 39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taipower.com.tw
出國期間: 94/03/27 至 94/04/02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黃鴻麟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台南區營業處 經理 其他

報告內容摘要

1.1999年之前,多國電力公司(CDE)為國營公司,之後,依1997年6月國會通過之196號法案,進行電力事業資本化Capitalization(讓售事業50﹪股權及經營權)。2004年電業又收歸國營(CDEEE)2.2004年多國線路損失37.5%,合法用戶電費繳交金額僅佔應收電費的40%,主要原因:(1)政治因素:長期以來將電業經營視為社會福利的工具,討好民眾爭取選票,未能依法取締違章用電,政府機關用電採包制計費但受制於預算不足,不僅浪費用電更率先拒繳電費。(2)管理因素:員工操守不佳,教導用戶竊電或栽贓用戶竊電,從中謀取不法利益。(3) 社會經濟因素:平均國民所得偏低,貧富差距懸殊,全國90%財富集中於10%白人手中,多數貧困用戶無能力繳交電費。(3) 經營策略因素:為彌補電費收入之不足,大幅調升電價,產生拒繳和竊電增多之惡性循環,2004年電價調升55.4%,但實際收入只增加24.6%,線路損失率則由2003年的38.4%增至2004年的40.4%。3.多國欠費和竊電已非純電業經營問題,如政府執政政策未調整,社會經濟未能有利發展,想借助台電的經驗協助解決,應有困難。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多明尼加;
參訪機關:
出國類別: 考察
關鍵詞: 多明尼加竊電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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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公共工程
施政分類: 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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