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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檔案局籌備處
美國及加拿大國家檔案管理制度考察報告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
國家檔案局籌備處
http://
|
出國期間: |
89/10/18 至 89/10/27 |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張聰明 |
國家檔案局籌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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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
簡任 |
林秋燕 |
國家檔案局籌備處 |
資訊組 |
高級分析師兼組長 |
簡任 |
張富林 |
國家檔案局籌備處 |
企劃組 |
科長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檔案法規定最遲應於九十年十二月十五日前正式成立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國家檔案局籌備處成立以來,積極籌設國家檔案局及規劃建置國家檔案管理制度,茲因多項工作均屬創舉,有必要多學習先進國家做法。美國及加拿大在檔案管理方面,具有完善之管理體系及先進之國家檔案館舍,頗值得我國效法,爰此次前往考察美國及加拿大國家檔案管理組織體系建置情形與檔案業務發展狀況、相關法令制度及推動方法,並探詢參與合作之可行性。本報告係整理參訪加拿大及美國國家檔案管理制度發現與心得,並比較美國、加拿大與我國檔案管理制度重點,提出應加速完成「國家檔案局組織條例」立法及檔案法相關子法法制作業、建構「提供民眾更近便的檔案服務」的檔案業務推展策略性目標、訂定國家檔案鑑定中程計畫、興建國家檔案館與相關設計方向、加速完成全國檔案資訊化系統建置,以及依施政迫切性分期分階段推動檔案事項等建議,以作為我國檔案管理規劃建置之參考。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加拿大;美國; |
參訪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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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國家檔案館,國家檔案暨文件署,文件中心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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