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寄
請輸入資訊,以供轉寄您轉寄好友。
E-mail Address 以逗號 [ , ] 區隔,即可發多封 E-mail,一次轉寄以十封 E-mail 為限。
有*為必填(選)欄位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
出國期間: |
102/09/12 至 103/09/01 |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朱學瑛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
|
檢察官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大法官釋字第681號及691號解釋,分別針對撤銷假釋及不許可假釋之救濟途徑提出解釋,並特別指出假釋程序之救濟途徑,仍待以立法方式通盤決定。
本文擬從假釋之程序及假釋機關之定位,探究假釋程序之救濟途徑。分別介紹
日本、美國、英國之相關規定,及實務上運作狀況,並整理我國關於假釋之法律及行政規則,以及討論目前實務上對於撤銷假釋及不許可假釋之處理方式分走不同程序之現況,試圖提出未來修法之建議,另亦介紹日本目前之處遇制度、實施保護管束之方式及研議中之「一部緩刑制度」,此制度被認為可補現行假釋制度不足之處,並介紹該制度之優缺點。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日本; |
參訪機關: |
日本早稻田大學 |
出國類別: |
進修 |
關鍵詞: |
假釋,假釋之救濟,處遇制度,累進處遇,保護管束,一部緩刑制度 |
備註: |
|
分類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