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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參加第二屆APEC林業部長會議報告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李桃生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
|
局長 |
其他 |
邱立文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
|
組長 |
其他 |
林雅慧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
|
技士 |
其他 |
陳保基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
主任委員 |
其他 |
蕭柊瓊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
副處長 |
其他 |
李允中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
簡任技正兼科長 |
其他 |
石澄茂 |
外交部 |
|
總領事回部辦事 |
其他 |
黃裕星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
|
所長 |
其他 |
陳燕章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
|
組長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首屆APEC林業部長會議在2011年9月6日至8日於中國大陸北京市舉行,並通過北京宣言,APEC經濟體已在保護、永續經營及恢復森林等方面達成共識,以共同促進區域內的綠色成長和永續發展。
有鑒於世界經濟仍面臨著資源和能源短缺、氣候變遷、生物多樣性喪失、貧困和糧食安全等挑戰,永續森林經營的進展和面臨的挑戰,攸關全球永續發展,APEC乃召開第2屆林業部長會議,共同檢視及討論林業及促進永續成長政策之相關議題,同時重申北京林業宣言及相關APEC領袖宣言,如雪梨宣言、橫濱宣言及檀香山宣言之林業目標。
本次會議討論主題為「科技創新,推動森林永續經營、林產品貿易和森林保護」,並分別就「以綠色成長與生計為考量的永續森林經營」、「亞太地區永續發展之現況與挑戰」及「強化永續森林經營相關之法律、規範及措施之發展」等3項議題,由政府與民間組織進行廣泛且深入的討論。
會中主辦單位亦邀請APEC秘書處執行主任、亞太森林復育與永續經營網絡(APFNet)執行長、聯合國農糧組織(FAO)、國際熱帶林產組織(ITTO)等國際組織代表及民間企業列席會議。另為使本次會議順利進行,亦於8月13下午舉行「林業資深官員會議」,就本次會議發表之「庫斯科林業宣言」內容做確定。本次會議結束後,由與會部長及資深官員共同發表「庫斯科林業宣言」,共通過17條宣言內容,致力於強化亞太地區林業合作及交流。
我國代表團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陳主任委員保基擔任團長,率農委會國際處蕭副處長柊瓊、農田水利處李簡任技正兼科長允中;林務局李局長桃生、邱組長立文、林技士雅慧;林業試驗所黃所長裕星及陳組長燕章;及外交部石總領事回部辦事澄茂共10人出席本次會議。
鑒於森林環境教育場域,已為我國最大的學習網絡,是軟實力的具體呈現。基於我們的經驗,認為環境教育可建立區域性的合作機制,爰在此次林業部長會議倡議「加強運用環境教育及解說,促進公眾參與並凝聚大眾對森林經營的了解與共識」。倡議獲得與會經濟體支持,納入庫斯科林業部長宣言第 7 點,完整內容為「提昇環境教育並強化對決策者、社區、非政府組織及私部門森林相關資訊的提供,以支持其理解、經營、保護及監測森林之舉措」。
會議期間,陳主委與澳洲、秘魯、馬來西亞、中國大陸、美國、日本、智利、加拿大、菲律賓及新加坡等代表團進行雙邊會議,廣泛就防止非法木材交易、生態旅遊、林業在部會間之分工合作機制、森林認證、森林生質能源、人工林永續經營、竹產業發展前景等議題交換意見。並特別與日本分享災後重建相關經驗,更與美國在如何運用 APEC 組織架構及運作機制處理林業議題上,有深入的討論。此外,也與加拿大林務署洽談林業技術交流合作,達成初步共識。
整體而言,本次會議不僅與各APEC經濟體建立良好雙邊關係,提高我國際能見度,同時我國亦在環境教育上提出貢獻,未來將積極邀請各經濟體就我方倡議內容交換意見並積極合作。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秘魯; |
參訪機關: |
無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APEC,林業部長,綠色成長,永續森林經營,森林保護,林產品貿易,打擊盜伐,森林認證,人工林永續經營,混農林業,原住民參與森林經營 |
備註: |
本次會議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保基率領外交部總領事回部辦事石澄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所長黃裕星、組長陳燕章、國立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副教授陳子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國際處副處長蕭柊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處簡任技正兼科長李允中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局長李桃生、組長邱立文、技士林雅慧等10人隨同前往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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