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寄
請輸入資訊,以供轉寄您轉寄好友。
E-mail Address 以逗號 [ , ] 區隔,即可發多封 E-mail,一次轉寄以十封 E-mail 為限。
有*為必填(選)欄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辦理空調通勤電聯車296輛購車案監造及檢驗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100794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空調通勤電聯車296輛購車案監造檢驗# |
報告名稱: |
辦理空調通勤電聯車296輛購車案監造及檢驗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C10100794_37420.pdf
|
附件檔: |
|
報告日期: |
101/04/10 |
報告書頁數: |
29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陳福海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新竹機務段 |
副工程司 |
委任 |
黎世俊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機務處 |
工務員 |
委任 |
報告內容摘要
查監造目前國內並無專法管理,緣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辦理296輛通勤電聯車採購案監造工作,係依據採購法第四章規定辦理。國內公共工程品質肇基於三級品管制度之落實執行,監造單位為第二級單位,扮演著品質把關,負責品質保證工作之角色。除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必要之監督及檢驗外,亦是工程成敗關鍵因素之ㄧ。
此次駐廠監造由臺灣鐵路管理局機務處及新竹機務段派員參與,其工作項目主要為:車頂、車底架,車體結構及轉向架架框等之製造組裝。本通勤電聯車之駐廠監造作業係依據「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機務處因公派員出國監造、受訓作業要點」及「296輛空調通勤電聯車規範」之「檢驗與驗收規定」項目及契約之相關檢測程序而執行。
此駐廠監造工作主要係由駐廠監造人員每日於現場直接參與車體製造及組立等檢查外,同時亦每日與廠商品保人員共同參與各項製造與組裝之現場檢視相關事宜。另由現場檢視中,針對電聯車製造時程之各項生產組裝過程中發現之瑕疵,要求廠商即時改善,以合乎規範及契約之規定,並確保電聯車之品質,而達成電聯車安全、舒適及高品質之要求,藉以確保電聯車在營運行駛時安全無虞,提供大眾運輸系統安全、舒適及高可靠度之交通載具。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日本; |
參訪機關: |
日本車輛製造株式會社,東芝電氣製造株式會社,三菱電機製造株式會社,東洋電機製造株式會社,日立電機製造株式會社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空調通勤電聯車,監造檢驗,大眾運輸。 |
備註: |
|
分類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