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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赴港參加2010年台港證券監理機關加強聯繫與合作會議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903639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赴港參加2010年台港證券監理機關加強聯繫與合作會議#
報告名稱: 赴港參加2010年台港證券監理機關加強聯繫與合作會議
電子全文檔: C09903639_31651.doc
附件檔:
報告日期: 99/12/06
報告書頁數: 62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http://www.sfb.gov.tw/Layout/main_ch/index.aspx?frame=5
出國期間: 99/10/05 至 99/10/08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陳靜芳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證券商管理組 稽核 薦任
蔡麗玲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投信投顧組 組長 簡任
詹靜秋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證券商管理組 組長 簡任
李啓賢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局本部 局長 簡任
林瑛珪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證券發行組 組長 簡任
李紀珠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副主任委員室 副主任委員 政務官

報告內容摘要

本次「2010年臺港證券監理機關加強聯繫與合作會議」成果豐碩,本會代表團赴港參加由香港證監會主辦之交流會議,雙方就外國發行人發行有價證券、跨境資訊交流及證券商管理、及香港新三守則等議題充分交流與溝通,成功建立臺、港證券主管機關在監理、資訊揭露、商品交流方面密切合作之平台。 本會亦於訪港期間經由遠東貿易服務中心駐香港辦事處主任陳光丕先生之大力促成,假香港光華中心舉辦與我國銀行業者與證券業者之座談會,除促進本會與我國香港金融分支機構之溝通、並傾聽業者心聲外,亦希望將我業者之意見涉及香港金管局者,由本會代表表達予香港金管局。與會者莫不就其於香港發展之前瞻性以及業務推展上之困擾,積極踴躍發言,本會代表亦逐項回答業者之提問,並敦請業者務須遵守香港法令規範。故本會代表於與香港金管局會談時,亦就我方業者關於KYC及防洗錢方面之法規遵循困擾進行溝通,並表達希望香港金管局對臺灣金融機構之香港分支機構各項業務(如網路銀行的業務)儘量支持之意願,讓我方之業者能有更大發展性。 本會與香港金管局之會談,亦獲該局以高規格之方式接待。會談中有關我方與香港金融管理簽署之MOU部分,本會代表表示希望參採本會去年與香港證監會簽署之side letter模式,以英文為主,中文為參考資料,至有關中文名詞不一致部分,可用括弧來註記,簽署名稱要求為「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TAIWAN」。本會堅定之立場獲港方之瞭解,對方並表示將審慎研議,雙方亦在和諧之氣氛下達成儘速簽訂MOU之目標。而香港財政司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知悉本會代表團之訪港計畫,主動邀請我方李副主委午宴,惜適逢香港財政司(Financial Secretary)司長曾俊華先生因公出國,可知港方之金融主管機關對本會訪港之重視,更可見臺、港關係在兩岸目前和諧之氣氛下,交流日趨密切之發展前景。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香港;
參訪機關: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SFC,簡稱香港證監會),遠東貿易服務中心駐香港辦事處,香港金融管理局(簡稱香港金管局),香港財政司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證監會,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金管局,香港財政司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台港證券監理機關加強聯繫與合作會議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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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財政經濟
施政分類: 財政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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