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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林宗志 |
法務部 |
法務部檢察司 |
檢察官 |
薦任 |
洪光煊 |
法務部 |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
主任檢察官 |
簡任 |
報告內容摘要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 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下稱:APG)第13屆年會於2010年7月12-16日假新加坡SunTect國際會議中心舉行一連召開五天(議程詳附錄1),第一天為技術研討會及各工作組會議(Pre-Plenary Seminars and Meetings),第二至五日為會員大會(Plenary Meetings),計有來自40個會員國家及聯合國毒品犯罪防制署(UNODC)、世界銀行(World Bank)、國際貨幣基金會(IMF)、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觀察員國家(Observers)及準會員組織(Associate members)等30個國際組織,共計有三百餘名代表與會。
我國代表團由法務部嘉義地檢署洪檢察長光煊、檢察司林檢察官宗志、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藍調查專員家瑞及陳調查官佩宜、外交部國際組織司黃專門委員學敏及游科員琇閔、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林稽核銘寬及外匯局莫一等專員鳳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莊副組長琇媛、劉科長燕玲及檢查局許副研究員佩婷、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林組長明俊及陳偵查員郁筑等13人組成。行前由法務部於6月15日召集各機關與會代表舉行協調會議,決議由洪檢察長光煊擔任團長、林稽核銘寬擔任副團長、藍調查專員家瑞擔任執行秘書、林組長明俊擔任聯絡官,並就參與本次年會應準備事項、提交報告須修改部分、相關團務與分工事項取得共識。
本次年會我國代表團成員積極參與各項會議活動,除依APG秘書處安排於特定議程提問及接受提問外,還於會前積極向該秘書處爭取發表簡報之機會,於「金融監理問題─親民金融服務與相關問題」技術論壇中,向與會國家介紹我國相關金融監理機制;於參與組織會務活動部分,我國已順利連任「政策指導工作組(Steering Group)」北亞區 代表,並受邀加入「捐助及技術提供工作組(Donor and Provider Group,英文簡稱:DAP)」,與美國、加拿大、澳洲、日本等國同列有能力輔導他國提升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英文簡稱;AML/CFT)防禦機制之林,大幅提升我國形象及曝光度,吸引許多會員主動與我國代表團交談互動,期建立合作關係,成果非常豐碩,充分彰顯我國政府在防制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主義之積極作為與成效。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新加坡; |
參訪機關: |
新加坡Suntect國際會議中心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亞太,洗錢,年會,2010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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