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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參加澳洲亞太經合研習中心(APEC Study Center)風險管理暨新巴塞爾協定(Basel Ⅱ)研習計畫並訪問澳洲、新加坡金融同業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303208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參加澳洲亞太經合研習中心(APEC Study Center)風險管理暨新巴塞爾協定(Basel Ⅱ)研習計畫並訪問澳洲、新加坡金融同業# |
報告名稱: |
參加澳洲亞太經合研習中心(APEC Study Center)風險管理暨新巴塞爾協定(Basel Ⅱ)研習計畫並訪問澳洲、新加坡金融同業 |
電子全文檔: |
C09303208_10516.doc
|
附件檔: |
|
報告日期: |
93/08/30 |
報告書頁數: |
38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李仁明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財務部 |
初級專員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本次參加「澳洲亞太經合研習中心(APEC Study Center)風險管理暨新巴塞爾協定(Basel Ⅱ)研習計畫並訪問澳洲、新加坡金融同業」之報告內容,最主要係汲取各先進主管、評等及金融機構於參與、督導、執行暨新巴塞爾協定(Basel Ⅱ)所獲心得,加以整理,以提供國內金融同業參考,並提出建議;心得內容主要包括有:一、 金融機構於信用風險之資本計提是否應邁向進階內部評等法(Advanced IRB)?二、 澳洲金融監理機關(Australian Prudential RegulatoryAuthority, APRA)的建議。三、 BASEL II 對銀行之挑戰。四、 他山之石-Commonwealth Bank of Australia 架構符合BASEL II規範信用風險系統之經驗。五、 他山之石- Australia & New Zealand BKG Group Ltd執行BASEL II之經驗。六、 他山之石- DBS Bank Ltd執行BASEL II之經驗。七、 VaR模型之迷思。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澳大利亞;新加坡; |
參訪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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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類別: |
研究 |
關鍵詞: |
新巴塞爾協定,Basel Ⅱ,New Basel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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