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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許美女 |
法務部 |
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 |
主任檢察官 |
簡任 |
汪南均 |
法務部 |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
檢察官 |
薦任 |
黃謀信 |
法務部 |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
檢察官 |
薦任 |
陳玉珍 |
法務部 |
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 |
主任檢察官 |
簡任 |
報告內容摘要
在新加坡總檢察署(Attorney-General’s Chambers)的安排下,我們一行四人在新加坡展開了為期二週的研習(91.9.2~91.9.13),參訪活動及課程相當緊湊充實,除了了解新加坡總檢察署之運作及檢察制度之外,法院之審判程序,亦是我們想了解之重點。新加坡之司法審判程序,在銀行家楊邦孝(Yong Pung How)於一九九0年九月二十八日正式接掌新加坡最高法院大法官(Chief Justice 相當於我國最高法院院長)後,自一九九二年起進行一連串的司法制度改革,將原本嚴重的長年積案問題,進行有效率的清理,並確實執行直接審理、速審速結、立即執行之司法審判程序,成果斐然。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新加坡; |
參訪機關: |
|
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肅貪,查緝,蒞庭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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