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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參加「航務作業人員及飛行簽派員之危險物品規則」訓練課程(H6.8-Flight Operations Personnel and Flight Dispatchers) 數位學習報告書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1200296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鋰電池、傳染性物質及放射性物質等危險物品規則訓練# |
報告名稱: |
參加「航務作業人員及飛行簽派員之危險物品規則」訓練課程(H6.8-Flight Operations Personnel and Flight Dispatchers) 數位學習報告書 |
電子全文檔: |
C11200296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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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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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112/03/14 |
報告書頁數: |
38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陳薈安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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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員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國際民航組織(ICAO)於2019年第27次危險物品委員會中決議將空運危險物品作業人員之訓練方式改採「以能力為基礎之訓練與評估方法」(Competency-Based Training and Assessment Approach, CBTA)進行訓練,亦即針對不同業務職掌之航空貨物運輸作業人員訂定符合其職能之危險物品訓練課程,以解決過往之訓練科目因過於廣泛或艱澀,無法針對不同職能之人員因材施教,致無法滿足不同職能之人員於作業中應具備之知識及技能之問題。CBTA相關規範後續於2021-2022年ICAO危險物品航空安全運送技術規範(TI)中正式納入,並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爰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亦針對航空貨物運輸相關作業人員分為10類,並分別建立符合各類人員需求之訓練課程,「航務作業人員及飛行簽派員」即為其中一類。
有關「航務作業人員及飛行簽派員之危險物品規則(Flight Operations Personnel and Flight Dispatchers)」之訓練課程內容包含「危險物品基本定義」(包括危險物品適用性、瞭解危險物品之一般限制、瞭解危險物品作業中各類人員之責任、瞭解危險物品分類及包裝之重要性、瞭解危害訊息及熟悉危險物品緊急應變處理程序)及「瞭解危險物品貨物及行李之運送作業」等。
本次訓練可讓本局危險物品檢查員瞭解IATA針對航務作業人員及飛行簽派員應接受之訓練內容外,俾於執行相關航空公司之危險物品檢查時,能確認該公司是否授予航務作業人員及飛行簽派員符合IATA規定之訓練內容;另本次訓練內容除已向本局其他危險物品檢查員分享外,未來亦可與國籍航空公司相關人員進行分享。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臺灣,中華民國; |
參訪機關: |
無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航務作業人員及飛行簽派員、危險物品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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