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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

韓國國土規劃及產業用地利用管理制度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304751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拜會韓國國土研究院、考察仁川自經區及九老產業園區#
報告名稱: 韓國國土規劃及產業用地利用管理制度
電子全文檔: C10304751_2.odt C10304751_49197.doc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4/01/23
報告書頁數: 56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 http://www.ndc.gov.tw/
出國期間: 103/10/20 至 103/10/24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陳威志 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土區域離島發展處 技士 其他
陳荔芬 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土區域離島發展處 技正 簡任
望熙娟 內政部營建署 綜合計畫組 專員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本次赴韓國考察針對韓國國土規劃制度、仁川經濟自由區及韓國產業園區(首爾數位產業園區、數位媒體城)等三大主題進行考察之心得,與我國國土規劃及產業用地利用管理制度比較分析後,相關建議如下: 一、建議我國未來於推動國土規劃時,宜制訂國土規劃之專法、設置專門研究機構、加強擬訂過程之民眾參與及確定明確國土規劃目標,至於國土開發方面則要有針對性之國土開發方式,並積極利用民間投資。 二、建議我國未來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時,宜由中央基於國家整體競爭力及區域均衡通盤考量後再行設置,以降低開發風險,中央並應在地方申設自由經濟示範區時,訂定明確審查標準,而以示範區管理機關作為單一窗口時,須落實整合中央及地方之行政管轄權。此外,自由經濟示範區之建設,可結合城市規劃相輔相成,並採分期分區方式開發,強化區域基礎建設。 三、建議我國未來對於產業園區之開發,可考量透過準政府機構靈活開發及管理產業園區,藉由方案或計畫具體整合落實產業部門及國土規劃部門之合作,並運用跨領域政策思維及多元方式開發產業園區,此外,政府可考量於適當時機以強力手段引導民間企業配合政府產業政策。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韓國;
參訪機關: 國土研究院(KRIHS),仁川經濟自由區廳,韓國產業園區工團(KICOX),韓國文創產業振興院(KOCCA)
出國類別: 考察
關鍵詞: 韓國,國土規劃,產業用地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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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國家發展
施政分類: 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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