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列印

*請選擇視窗上方功能選單的「檔案」→設定列印格式 / 列印 / 預覽列印。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美國農業法案之運作與預算配合方式之研究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203784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美國農業法案之運作與預算方式之研究#
報告名稱: 美國農業法案之運作與預算配合方式之研究
電子全文檔: C10203784_44162.doc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3/02/07
報告書頁數: 60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http://www.coa.gov.tw
出國期間: 102/10/28 至 102/11/08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韓寶珠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簡任技正兼科長 簡任
簡立賢 國立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 副教授 教師

報告內容摘要

美國農業法案為美國農業政策之重要依據,約5至7年依國內外環境修訂一次。現行法案為「2008糧食、保育與能源法(the Food, Conservation, and Energy Act of 2008)」,原訂於2012年9月30日到期,已延長實施至2013年底,美國參、眾兩院歷經數月協商,於2014年2月4日參議院通過眾議院已通過之新農業法案,本項法案將於總統簽署後成為法律。本項法案對美國農業產生重大影響,最主要改變為今後十年削減80億美元的食品營養計畫支出,以及大幅改變農業補貼方式,取消直接給付項目,轉為獎勵農作物保險補貼。 本研究針對美國農業法案議題,拜會多個團體、組織與機構主要負責單位或是研究者,美國農業法案具有以下之特殊性: (一) 整體社會體制方面—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相互尊重 (二)行政體系方面—中央與州政府協調分工清楚 (三)專業分工方面—尊重科學研究,落實數字與時間管理 (四)社會公共參與方面—溝通資訊透明,落實民主程序 (五)基礎分析方面—基礎資料完整,重視研究分析,提供討論基礎 (六)法案本身特性方面—內容多元,需定期檢討,協商溝通機制明確 (七)契約精神體現方面—重視契約精神,權利義務明確 (八)教育功能方面—鼓勵民眾及相關團體之參與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美國;
參訪機關: 美國農業部,經濟研究署,參眾議院農業委員會助理,國會研究服務處、馬里蘭大學農業暨自然資源政策中心,美國農場事務執行會聯合會
出國類別: 考察
關鍵詞: "美國農業法案","Farm Bill"
備註:

分類瀏覽

主題分類: 農業
施政分類: 經濟研究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