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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
參加亞洲開發銀行與泰國央行共同舉辦之「總體審慎監理」研討會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002471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亞洲開發銀行(ADB)「總體審慎監理」# |
報告名稱: |
參加亞洲開發銀行與泰國央行共同舉辦之「總體審慎監理」研討會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C10002471_3430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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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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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100/09/09 |
報告書頁數: |
23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吳登彰 |
中央銀行 |
金檢處 |
一等專員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本次(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後,凸顯僅重視個體審慎監理之不足,關注整體金融體系之風險集中程度,注重跨金融機構之共同與相關暴險,防止金融體系全面性風險發生之總體審慎監理始較受各國監理機關重視。
總體審慎監理旨在維護整體金融體系之穩定,此與中央銀行維持金融穩定之經營目標一致。總體審慎監理並非新概念,金融危機發生前,部分中央銀行在非常時期採取之穩定貨幣與物價相關措施,或當金融體系風險升高時,中央銀行亦可採取調整貸放成數、授信集中度等總體審慎監理措施,以降低系統風險,顯示中央銀行已同時兼具總體審慎監理與訂定貨幣政策之角色。總體審慎監理與貨幣政策若能妥適運用,將可發揮監理綜效,有助於實質經濟及金融體系之穩定。
此外,總體壓力測試已躍升為近期最熱門之金融穩定量化分析工具,歐美國家監理機關紛紛就其國內之大型銀行辦理壓力測試,分析大型銀行在不同總體經濟模擬情境下之資本需求,以確保大型銀行在經濟困頓超過預期時,仍有適足資本可供吸收損失並維持放款能力,惟總體壓力測試結果會受實施機關之目的及設計人員之判斷與經驗影響。因此,壓力測試之成效端視是否選擇「適當」之情境進行壓力測試,以及有否正確詮釋及因應測試結果而定。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泰國; |
參訪機關: |
泰國中央銀行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總體審慎監理,壓力測試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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