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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局

出席「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15次締約國大會COP15暨京都議定書第5次締約國會議CMP5」報告書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900567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出席「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15次締約國大會COP15暨京都議定書第5次締約國會議CMP5」#
報告名稱: 出席「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15次締約國大會COP15暨京都議定書第5次締約國會議CMP5」報告書
電子全文檔: C09900567_28946.doc
附件檔:
報告日期: 99/01/05
報告書頁數: 27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經濟部能源局 http://www.moeaboe.gov.tw
出國期間: 98/12/12 至 98/12/20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王運銘 經濟部能源局 經濟部能源局 副局長 簡任

報告內容摘要

本次會議目的係在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架構下,研訂國際氣候新協定,以取代2012年到期之京都議定書。為即時掌握國際氣候協定發展,我國官方由環保署組團參加12月14日至18日會議(包含本部工業局、能源局、台灣中油、台電公司代表各1名)。本次會議全程期間為12月6日至12月19日,計有超過45,000位政府、學者、NGO及各界代表與會。直到19日清晨,大會最終同意紀錄(take note,並未正式通過)於12月18日由本次主席所提出的哥本哈根協議(Copenhagen Accord)(主要由美、中國、印度、南非和巴西共同擬定),主要內容包括:1.應控制全球溫度溫度上升不能高過2℃,且應儘速達到排放高峰值(即並未訂定2013年後工業化國家具體減量目標,或明確指出2020年、2050年全球減量目標)。2.計畫承諾2010年起三年提供300億美元協助最脆弱的發展中國家因應氣候變遷(目前已經承諾的包含美國36億、日本110億及歐盟106億);而2020年起每年堤供1000億美元。3.要求於2010年1月31日前,附件一國家應提出其於2020年的量化減量目標,非附件一國家則需提出國家適當減排行動(NAMAs),意即非附件一國家並無具體減量規範。惟此一協議倘要成為聯合國正式的官方文件,仍需得到參加此次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會議的所有193國的批准同意。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丹麥;
參訪機關: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15次締約國大會COP15暨京都議定書第5次締約國會議CMP5」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溫室氣體減量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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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能源
施政分類: 能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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